莫煥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女,廣東東莞人,國中學歷,6·22杭州小區縱火案罪犯。
2017年6月22日5時07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鯤鵬路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災,造成4人死亡。公安機關通過外圍調查,發現保姆莫煥晶存在可疑情況。經過審查,莫煥晶初步交代了其於22日5時許,使用打火機點燃客廳內物品實施放火的犯罪事實。
7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對“藍色錢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煥晶,以涉嫌放火罪、盜竊罪依法批准逮捕。
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12月21日上午9時許,杭州“藍色錢江放火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因被告人莫煥晶辯護人黨琳山律師當庭提出管轄權異議,擅自離庭,法庭宣布休庭,延期審理。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
2018年2月24日,莫煥晶已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5月17日9時,莫煥晶抗訴開庭審理;下午17時20分許,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莫煥晶放火、盜竊(抗訴)一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2018年9月2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煥晶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莫煥晶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東莞
- 出生日期:1983年7月28日
- 逝世日期:2018年9月21日
- 職業:住家保姆
- 主要罪行:6·22杭州小區縱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