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明(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經濟研究和金融工作辦公室原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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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明,男,漢族,1979年12月出生,湖南省湘潭縣人,2003年7月參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湘潭市政府經濟研究和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

2022年2月,原湘潭市政府經濟研究和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莫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莫明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省湘潭縣
  • 出生日期:1979年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典型通報,

人物履歷

2003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易俗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投融資部副部長、招商服務局副局長;
2008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易俗河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產業發展局局長;
2011年8月至2015年5月,任湘潭天易示範區正科級幹部;
2015年5月至2020年12月,歷任湘潭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湘潭天易經開區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湘潭天易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任湘潭市人民政府經濟研究和金融工作辦公室資本市場科主要負責人;
2021年3月,任湘潭市人民政府經濟研究和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資本市場科科長。
曾任湘潭市政府經濟研究和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2月訊息,莫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湘潭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湘潭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莫明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黨員領導幹部,目無黨紀國法,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湘潭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決定,給予莫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湘潭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典型通報

2023年7月,湘潭通報4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湘潭天易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原董事長莫明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配偶、親友謀取私利問題。2017年,莫明擔任湘潭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縱容其妻子楊某某擔任其業務聯繫單位湘潭某村鎮銀行法律顧問,從2017年至2021年總計領取法律顧問費6.8萬元。安排縣建投工作人員調集資金,向縣建投在天易農商行營業部賬戶轉賬8000餘萬元、向天易農商行易俗河支行賬戶轉賬6000餘萬元,幫助其哥哥莫某和同學謝某完成攬儲業務並獲得獎金10萬餘元。莫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8月,莫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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