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會吏,會吏長,會督,
會吏
莫壽增於1891年至1901年在香港聖士提反堂任傳道之職,於1901年結婚,婚後於1902年2月24日即受按立為會吏。隨即被派往上海街布道所為駐堂主任,是諸聖堂第一任駐堂聖品。莫壽增在諸聖堂經過一年的時間,於1903年6月5日由霍約瑟會督在香港聖約翰座堂封立為牧師。受封后莫壽增仍任職諸聖堂(布道所),是第一任駐堂主任牧師。再經過一年後,莫壽增被調任廣州開創新基址。
會吏長
1933年差會駐廣州欠缺傅道人員,廣州救主堂原由莫壽增會吏長兼主任,何明華主教以莫壽增管理廣肇區會務,責任重大,救主堂應另有主任,乃派江之永牧師為該堂主任。同年港粵教區第十二屆議會假座廣州聖三一學校舉行,何明華主教發表政綱以教區幅員廣大,應設華人副會督,用作促進華人教會自治。主教基金籌劃需時,直到1934年華人主教基金之 20,000 元才籌足,乃於教區議會選舉華南主教,經各議員一致推選莫壽增會吏長為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