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狀
莧菜紅為紫紅色均勻粉末,無臭,耐光、耐熱性強(105℃),易溶於水,0.01%的水溶液呈玫瑰紅色,可溶於甘油及丙二醇,不溶於油脂等其他有機溶劑。最大吸收波長為520nm±2nm,耐細菌性差,耐酸性良好,對檸檬酸、酒石酸等穩定,遇鹼變為暗紅色。與銅、鐵等金屬接觸易退色,易被細菌分解。耐氧化,還原性差。
性能
莧菜紅在濃硫酸中呈紫色,稀釋後呈桃紅色;在濃硝酸中呈亮紅色;在鹽酸中呈棕色,發生黑色沉澱。由於對氧化-還原作用敏感,故不適合於在發酵食品中使用。若製品中色素含量高,則色素粉末有帶黑的傾向。又由於粉末的狀態或水分的影響,即使是同一批製品,其粉末的顏色也可有些差異,但如配製溶液的濃度相同,其溶液的顏色是一定的。莧菜紅著色力較弱。
套用
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中規定:莧菜紅可用於山楂製品、櫻桃製品、果味型飲料、果汁型飲料、汽水、配製酒、糖果、糕點上彩裝、紅綠絲、罐頭、濃縮果汁、青梅、對蝦片,最大使用量為0.05g/kg。人工合成著色劑混合使用時,應根據最大使用量按比例折算,紅綠絲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著色劑加入量按稀釋倍數的50%加入,嬰兒代乳食品不得使用。
質量標準
項目
| 指標
|
GB4479.1
| FAO/WHO
|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書
|
莧菜紅
| 莧菜紅
|
含量/%≥
| 60
| 85
| 85
| 85
|
乾燥失重(135±2C)/%≤
| 10
| 15
| 10
|
氯化物、硫酸鹽≤
| 5.0
| 15
| 5.0
|
水不溶物/%≤
| 0.5 0.3
| 0.2
| 0.20
|
異丙醚萃取物/%≤
| 0.5
| -
| -
|
乙醚萃取物/%
| -
| 0.2
| -
|
副染料/%≤
| 3.0
| 3
| 合格
|
砷(以As計)%≤
| 0.0001
| 0.0003
| 0.0004(以As2O3)
|
重金屬(以pb計)/%≤
| 0.001
| 0.004
| 0.002
|
鉛/%≤
| -
| 0.001
| -
|
中間體/%
| -
| 0.5
| -
|
鑑別方法
(1)本品0.1g溶於100mL
水中,呈玫瑰紅色
溶液。
(2)本品微溶於
乙醇,不溶於
油脂,具有酸性染料的特性,能使動物
纖維著色。
(3)含有0.001g本品的100mL0.02mol/L乙酸銨溶液,其最大吸收
波長為520±2nm。
(4)取本品水溶液,做紙上層析,其主色點的Rf值應與標準樣品相同。
紙上層析條件:
展開劑 正丁醇:無水乙醇:氨水(1%)=6:2:3
溫度 20~25℃
試液濃度 0.1g/100mL
試液用量 0.002mL
展開劑前沿上升限度 150mm
毒理學
1.LD50 小鼠口服大於10g/kg體重;
大鼠腹腔注射大於1g/kg體重。
2.ADI 0~0.5mg/kg體重(FAO/WHO,1994)。
註:本品1968年報告有致癌性,1972年JECFA將ADI從0~1.5mg/kg體重修改為暫定ADI0~0.7mg/kg體重。1976年
美國禁用。1978年和1982年JECFA兩次將其暫定ADI延期。1984年再次評價時制定本ADI。
注意事項
(1)採用玻璃、搪瓷、不鏽鋼等耐腐蝕的清潔容器具。
(2)粉狀著色劑宜先用少量冷水打漿後,在攪拌下緩慢加入沸水。
(3)所用水必須是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以避免鈣離子的存在引起著色劑沉澱。採用稀溶液比濃溶液好,可避免不溶的著色劑存在。採用自來水時,必須去鈣、鎂及煮沸趕氣、冷卻後使用。
(4)過度曝曬,會導致著色劑褪色,因而要避光,貯於暗處或不透光容器中。
(5)同一色澤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時,其用量不得超過單一色素允許量。用於固體飲料及高糖果汁及果味飲料,色素加入量按產品的稀釋倍數加入。
使用範圍
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1996)規定:可用於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飲料、碳酸飲料、配製酒、糖果、糕點上彩裝、
青梅、山楂製品、漬制小菜,最大使用量0.05g/kg;用於紅綠絲、綠色櫻桃(系裝飾用),最大用量0.10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