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負責全市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監督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擅自以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監督全市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抗災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掌握災情、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指導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制定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開展社會互助活動。貫徹執行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褒揚和革命傷殘人員等級評定申報工作以及全市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退伍軍人兩用人才的培訓工作和光榮院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配合做好村(居)委會政務公開,制定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動社區建設。貫徹執行《婚姻法》,指導婚姻登記工作,承擔婚姻服務機構的管理,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變更和調整、爭議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承擔地名標誌和城鎮門牌的設定和管理,以及全市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全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依法承辦兒童收養登記。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審批及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全市福利募捐活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和社會福利彩票銷售市場。負責全市殯葬管理,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條例》,推行殯葬改革。負責民政事業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各類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民政事業信訪工作。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老區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革命“五老”人員生活待遇;組織協調對老區的扶建工作。辦好SOS兒童村,指導老齡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室職能
1、辦公室職責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參與制定全市民政工作的目標、任務;負責全局綜合性檔案和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民政工作會議和縣區民政局長會議的籌備及會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簡報、保密、檔案、信訪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及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的管理;擬訂全市民政幹部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民政幹部培訓,指導全市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承辦局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負責民政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民政計畫財務工作;研究制定並監督執行計畫財務規章制度;管理民政事業經費,檢查監督民政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2、救災救濟科職責
負責農村救災工作,了解、檢查、上報災情,分配、管理救災款物;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審批全市性募捐義演;接收、分配國際援助、社會捐助的救災款物;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檢查指導五保戶的供養;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動;指導各地開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對低保經費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3、優撫安置科職責
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活動,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定期補助標準;負責市級財政供養人員死亡撫恤金髮放;負責革命烈士、因公致殘人員的審核、報批、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管理移交安置的離退休幹部並督促各項待遇的落實;管理軍用飲食站、供水站;指導全市退伍軍人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干休所的服務管理、生產經營。
4、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職責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定並監督執行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全市社會福利生產,對城鄉福利生產的企業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全市區劃、地名、勘界管理工作,以及全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依法承辦兒童收養登記,指導辦好SOS兒童村。負責全市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規範喪葬用品市場;規劃全市公墓區的建設。
5、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管理科職責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組織指導村(居)委會主任的培訓和鄉(鎮)長相關業務培訓,指導村(居)民自治活動,組織開展先進鄉(鎮)村(居)委會的評比、表彰,指導鄉鎮(街道)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貫徹落實社區建設有關政策法規,開展社區建設理論研究,擬定發展規劃,向地方黨委、政府提出社區建設總體發展的建議和意見;指導全市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發展。主管全市國內婚姻登記管理和婚姻機構的審批、管理工作,辦理並指導涉港、澳、台、僑的婚姻登記,推動婚姻習俗改革。
6、民間組織登記管理科職責
負責市級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團;指導、監督各地的社團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市級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研究提出並監督執行有關收費及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各地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7、老區建設科職責
指導老區建設和脫貧工作,制訂老區建設規劃,落實老區工作計畫和措施,做好老區專項經費的分配與管理使用,加強老區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和促進老區經濟發展。
8、雙擁辦職責
落實雙擁政策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雙擁工作,指導各縣區開展創建“模範城”活動,協調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和地方重點項目建設,協調處理軍地矛盾和糾紛,幫助駐地部隊解決實際困難。
直屬單位
1、中國莆田SOS兒童村職責
負責收養、管理和教育我國東南沿海地區福建、廣東、浙江、江蘇四省身體健康、智力健全、不幸失父母的孤兒,通過採取家庭式管理,讓孤兒們重新獲得母愛和家的溫暖,茁壯成長成為國家有用人才。
2、莆田市軍休所職責
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組織軍休幹部看檔案、聽報告,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軍休幹部醫療保健工作,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等各種活動;依法搞好生產經營,合理分配收益,改善集體福利,勤儉辦所,管好用好軍休所的財物;搞好民主管理,實行“政務公開、經濟公開、管理公開”;搞好計生、治安保衛和環境衛生,加強所區管理和建設;做好工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
3、莆田市殯葬監察管理處職責
管理殯葬事宜,推進殯葬改革,加強對殯葬改革與殯葬法規的宣傳,督促、檢查、指導殯改工作,組織對殯葬法規的執行和殯葬執法情況的檢查,對違反殯葬法規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對幹部職工職業教育及崗位培訓。
4、莆田市救助管理站職責
貫徹執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進行救助。
5、閩中革命烈士陵園管理處職責
紀念先烈,教育人民。烈士紀念建築物建設維護與環境美化。烈士遺物和革命史料陳列,革命史料集編寫。烈士文物檔案建立與文物保管,革命烈士紀念活動組織。
6、莆田軍供站職責
認真執行軍供站組織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堅持為部隊服務、為戰略服務的方向;保障平時和戰時成批過往部隊,入伍新兵、退伍老兵、支前民兵和民工、戰俘在運輸途中膳食、開水及軍用馬匹的草料飲水供應;在軍供工作中,接受軍代處的指導,密切與鐵路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優質、快速、準確、安全、保密地完成軍供任務;經常研究改進供應方式、方法,不斷改善供應條件;負責軍供站房舍改(擴)建計畫和預算的指出,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軍供工作完成情況,總結交流經驗。
7、莆田市光榮院職責
莆田市境內孤老優扶對象的政策性集中供養,保證功臣老人在這裡度過溫馨的晚年;有效地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作用,為當地提供“革命傳統教育”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實踐基地;利用空餘床位探索開展自費代養業務。
8、莆田市福利院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社會福利和收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法律,收養社會“三無”人員及社會棄嬰,承辦老人托養,執行《兒童家庭寄養管理辦法》等檔案精神;建立健全收托對象生活、康復醫療、護理等各項制度,推行崗位責任制,規範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拓寬社會化服務,積極擴大對自費收養業務,增強自我保障能力,為收托養對象創造優美的環境,提供優質的服務,推行崗位責任制,規範樹立文明視窗的形象;制定貫徹社會福利事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9、莆田市慈康醫院職責
負責全市“三無”精神病人和部隊復退精神病人的收容與治療各項工作;開展自費精神病患者的門診和心理諮詢業務,以及住院治療和康復工作;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導他們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10、莆田市區劃地名辦公室職責
研究制訂全市行政區域調整和鄉鎮改制計畫,承辦縣(區)區劃調整,指導縣(區)對鄉(鎮)、街道區劃的調整、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指導村(居)委會設立、撤銷、更名等工作。組織指導市、縣、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確保邊界地區的社會穩定;貫徹執行國務院制定頒布的《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條例》,負責縣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指導鄉級行政區域界線邊界爭議的調處。主管全市城鄉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城鄉鎮街、路、巷、建築物命名、更名和註冊登記,指導全市門樓牌編號及標牌製作、安裝工作,推廣使用標準地名,規範推進地名標誌國家標準化;制定、修訂地方性地名管理法規;管理地名和勘界檔案資料,進行數位化處理;編輯出版政區圖和地名圖書。
11、莆田市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職責
建立、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鄉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制度,指導、監督、檢查各地規範開展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提出市級和上級分配給我市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劑金”的分配方案,並對各地城鄉低保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2、莆田市社區建設工作辦公室職責
協助市委、市政府制定社區建設的政策和措施,協助解決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營造社區建設氛圍,推介社區建設的典型經驗;檢查、考核各縣區和有關部門開展社區建設工作情況,協調職能部門落實社區的有關政策;指導社區各類組織建設,培訓社區建設工作隊伍。
13、莆田市社會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職責
組織、實施福利彩票發行活動,管理、分配、籌集社會公益基金;資助興辦社會福利項目和其它社會福利事業;組織開展彩票發行的宣傳活動和銷售工作,呼籲社會各界關心社會福利事業,動員社會力量,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
14、莆田市社會福利生產管理站職責
加強對福利生產的巨觀管理,指導、監督社會福利企業方向,審批和檢查各類社會福利企業,協助落實國家各項扶持保護政策,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提供服務。
15、莆田市殯儀管理服務中心職責
積極宣傳殯改政策,堅決反對亂埋亂葬陋習,引導民眾正確的殯葬理念,提倡陵園式、公墓式的殯葬方式;負責與福寶陵園合作開發建設及業務拓展的配合、服務、協調與監督;及時提供喪葬信息,為喪主辦理骨灰安放的選位、購位手續;代表殯葬管理單位辦理骨灰安葬公墓的確認手續和安葬證書的核發;協助有關單位、部門組織清墳、遷墳、殯改宣傳等專項任務。
16、莆田市復退軍人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職責
配合優撫安置科做好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勞動技能培訓,為他們提供就業信息和就業推薦服務,管理好檔案資料。
辦事指南
市級社會團體申請籌備、成立登記
許可依據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許可條件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有固定的住所;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申請材料 申請籌備階段提交的材料:
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真實性保證書
發起單位(人)共同蓋章(簽字)的籌備成立申請書
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批准籌備成立的檔案
驗資報告書
辦公場所產權證
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發起單位(人)基本情況、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和身份證複印件
章程(草案)
單位、個人會員花名冊
住所門牌證複印件
1201《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申請表》
成立登記階段提交的材料:
成立登記申請書
業務主管單位同意成立登記批文
經會長簽字的會員大會會議紀要
已通過的單位、個人會員花名冊
已通過的章程(草案)
在職處、廳級領導幹部兼任社團領導職務的,提交經市、省委組織部審批的《縣、處級領導幹部兼任社團領導職務審批表》或批文;垂直管理的提交其人事任免機關批文 1203《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表》
1204《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1205《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
1206《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表》
1207《社會團體辦事機構備案表》
1215《社會團體章程核准表》
PL1101《社會團體印章備案表》
PL1102《社會團體銀行賬戶備案表》
PL1103《社團專職工作人員登記備案表》
許可程式 (1)受理:發起單位(人)向業務主管單位提出籌備申請,獲得批文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2)審核: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發給同意籌備成立批文。自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提前10天報登記管理機關),通過會員名單、章程草案,產生執行機構和社團負責人,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獲得成立登記批文後,再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材料。登記管理機關2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或不許可決定。(3)批覆:符合規定的,發給“關於同意×××成立登記的批覆”和“刻制印章審批表”。憑登記管理機關同意成立登記的批文刻制公章並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代碼證原件、複印件,辦理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憑登記證書開立銀行賬戶,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許可期限 5個工作日
受理單位 市民政局
收費標準 100元/件
收費依據 計價費[1996]1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