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遊縣教育局位於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解放東路,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仙遊縣境內的教育事宜,如教育發展戰略、教育方針政策,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學校繼續教育工作,規劃和指導市屬地方高等教育工作;規劃、管理社會力量辦學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莆田市仙遊縣教育局
- 所屬:莆田
- 實質:教育局
- 隸屬:仙遊縣
主要職責
(二)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加強信息統計工作,指導、協調發展規劃、計畫的實施。
(三)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上級黨委、政府的要求,指導協調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工作,穩步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國小布局調整。 (四)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等工作。依法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 (不含黨校)檢查和評估,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依法履行對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工作,並統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職務制度和表彰獎懲工作,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六)負責全縣教職工退休退職審批工作,審核申報教職工勞動工資變動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增加工作。
(七)管理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教育系統幹部的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並經市、縣政府研究決定的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
(九)負責管理教育系統人事檔案。
(十)負責辦理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手續。管理財政下達的各類教育事業經費。審核本系統財務與基建。監督管理本系統的國有資產,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各類學校的收費標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一)參與安排使用城鎮教育費附加,協同財政部門督促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依法依規徵收、管理和使用;負責中國小危房改造工作,指導開展社會集資和創辦各級各類教育基金會。
(十二)負責和指導全縣學校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實施教育資源庫和網站,縣區城域網、學校校園網建設,實現與網際網路的聯接。
(十三)管理全縣成人教育和各類學歷教育考試工作。主管幼稚園、國小、國中招生工作。負責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
(十四)根據社會力量辦學的類型,分別承擔社會力量辦學的備案、審批、審核、呈報等事宜,監督、指導社會力量辦學的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指導教育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抓好勤工儉學;指導、扶持、發展校辦產業。規範管理中國小社會實踐基地。
(十七)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文化藝術、普法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八)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綜合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十九)組織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抓好安定和穩定工作,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並協同政法部門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查處違紀案件,及時妥善處理學校的突發事件;受理來信來訪。
(二十)配合計生部門抓好教育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設有直屬事業單位(含掛靠單位)10個: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教育工會、教育人才交流中心、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教學設備管理中心、教育會計核算中心、學校財務管理中心、計生與信訪辦公室、檔案室。
對全縣18個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及實現教育“雙高”達標情況進行全方位的督促與評價;對實施教育強鄉鎮工程進行檢查與評估;指導各鄉鎮政府下設的教育機構開展機關業務工作。
(二)督學工作
對全縣各中國小、職業學校、幼稚園等學校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教育、教學、人事、經費、校舍、設備等情況以及實施九年義務教育進行評估,並督促和指導他們的工作;會同和參與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全縣教育事業發展進行調查,規劃和制訂相關的實施方案與方法;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進行檢查與評估。
與此同時,縣教育督導室在對教育工作檢查、監督、評估的同時,對整個教育帶有方向性、全局性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為上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綜合協調局機關事務,負責起草本局綜合性文稿及領導交辦的其他文字材料,制訂全局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各類檔案的收發運轉,文書檔案的指導、管理。抓好教育信息管理和宣傳報導工作。組織局機關幹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事務,負責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管理教育社團組織工作。配合計生部門抓好教育系統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受理來信來訪,處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與反饋。督查領導交辦的事宜。
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教育年鑑的編寫。
負責本局機關考勤、值班、機動車輛調配、材料印刷、辦公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等工作,加強機關各項管理制度建設並督促實施。
檢查學校實施《兩標》工作和學生體、衛檔案管理工作;組織體、衛、藝教育理論、教改研究並制定評估機制;制定學校體、衛、藝的發展計畫並檢查普及工作;組織體、衛、藝教師理論業務和技能培訓和評優工作;組織開展體、藝技能競賽活動並選拔參賽和創建“文明學校”、“綠色學校”,並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評估驗收和上報批准工作;組織實施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測試工作。
負責全縣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負責局機關與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負責辦理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和年度考核。辦理教職工退休(退職)審批工作。負責審核教職工的工資、津貼的變動和退休費的增加並報批。負責人事管理,建立人才資料庫。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制度。指導教師在職進修、培訓,負責校長崗位培訓和中國小骨幹教師培訓。組織評優創優活動和評審全縣國小高級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辦理教職工獎懲事項。管理教育系統出國(出境)合作交流人員的有關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財務股職責
負責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學校基建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擬訂全縣年度招生計畫。
負責辦理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手續,安排財政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及專項經費。指導各類學校財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收費標準,檢查、督促學校的收費工作。檢查、指導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促進捐資助學、籌集教育資金、外資引進等工作。負責中國小布局調整、危房改造工作。
檢查、督促、指導教育系統基建工作,對學校辦學條件進行評估驗收。抓好勤工儉學,指導、扶持、發展校辦產業,管理本系統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編輯各類教育事業統計年報和填報固定資產年鑑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的財務管理和財產管理。
(四)未成年人保護辦公室 (校園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縣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落實和督促《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實施,檢查、督促和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各地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和中國小安全工作,組織有關調研活動;負責校外教育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參與做好校園治安工作;負責協調和組織教育系統關工委工作。
負責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德育工作。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對學生進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為規範訓練;負責抓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思想理論的宣傳教育工作;具體負責做好中、國小校的安定穩定工作。
(五)監察室職責
負責監察工作的計畫、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和情況綜合、反饋;及時上報監察的各類統計報表和信息、總結等有關材料;依法對教育系統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命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教育系統中出現的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及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和糾正教育系統在管理活動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查辦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教育系統各類招生工作的督查巡視;對教育系統工程和大宗物品採購的投招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監察事項。
負責對全縣普通中學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定普通中學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編制中學校歷表;負責組織評卷等系列工作;組織協調初招、中招的招生考試工作;組織申報初級中等義務教育規劃並按實施標準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制定普通中學辦學條件、教育教學質量標準和評估指標體系,並組織驗收,統籌安排達標中學建設;受縣政府委託對普通高中設定進行審核;參與普通中學師資隊伍建設和開展評先創優活動;指導中學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負責中學生學籍管理;負責普通中學用書的審讀選用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寫和審查地方教材;指導中學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中學教壇新秀、學科帶頭人的評選工作,開展教研教改活動;負責學生轉學、借讀、休學等審批工作和國小《義務教育登記卡》驗印工作;健全完善學校學籍管理制度。
(七)初等與幼兒教育股職責
負責對全縣普通初等教育、幼兒教育(含託兒所)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定初等教育與嬰、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編制國小校歷表和確定當地兒童的入學年齡和招生政策;制定普通初等教育與嬰、幼兒教育改革和發展實施意見,指導國小、嬰幼兒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全縣“省、市示範國小”、“省達標示範國小”、“省標準幼稚園”和“省優質幼稚園”的評估複查工作;負責全縣普通初等教育、嬰幼兒教育教學管理,組織編寫和審查縣地方教材,檢查指導國小、嬰幼兒和特殊教育的日常教學管理和教研工作;參與國小、幼稚園師資隊伍建設和開展評先創優活動;指導國小現代信息技術工作;參與社會力量創辦幼稚園的業務指導與管理。評選國小、幼兒優秀青年教師,組織開展教研教改活動;負責適齡殘疾兒童的鑑定和統計工作。
各直屬單位
宣傳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暫行條例及省自考辦下發檔案精神,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考風考紀教育。組織報考,做好考務彙編及考場考試工作管理。對鄉鎮自考服務部進行業務培訓及社會助學工作管理。辦理畢業生鑑定及指導填寫論文答辯表。辦理轉專業、轉考、免考、更換准考證等手續。管理考務考籍檔案。負責報名讀卡、列印、網上報名信息採集等工作。
負責全縣高中會考全面工作。負責設定考點及聘請、培訓主監考人員,組織對各場考試評估、審查並出具考生成績證明,組織完職中考風考紀教育。完成局領導及省、市會考辦布置的任務。負責系統軟體的安置,考生考籍建檔、攝像,製作考試證,考生考試管理、成績管理,系統維護及各種參數統計綜合分析反饋。協助計財股考生數字核實催款並上繳省、市會考辦各種報考費。
對學校電化教室、多媒體教室、語音室、計算機網路教室的建設管理進行檢查指導;組織電化教師、管理員進行學習、培訓,開展教法研究;對學校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和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整合進行研究指導;負責對學校信息技術教育的統計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學校開展信息技術教育的規劃安排;負責具體實施開展信息技術教育計畫方案。
負責全縣學校勤工儉學工作管理的日常事務處理。負責全縣學校“一校一地”勞動基地的辦理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校辦“工廠、農場及第三產業等”營業執照年審及上報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負責在全縣中、國小實施“國家大豆行動計畫”。負責勤工儉學年度統計報表的統計工作。
培養本縣機關幹部提高文化知識水平及理論水平,進行崗位培訓、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