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鄉村振興局

荔浦市鄉村振興局,是廣西桂林市荔浦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全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
(一)貫徹執行扶貧開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市鄉村振興工作的統籌協調、服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市鄉村振興發展戰略、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鄉村振興項目庫的建立
(四)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牽頭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有關具體工作。
(五)牽頭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常態化監測,開展鞏固拓展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督促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擬定職責內縣級銜接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參與市本級銜接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管好用好銜接資金。
(七)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項目庫建設工作。統籌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八)負責指導做好小額信貸、互助資金相關政策落實和監督,抓好光伏電站管理運維、收益分配工作和“雨露計畫”補助發放工作。
(九)負責牽頭做好社會幫扶工作。開展定點幫扶、行業幫扶及相關考核評價工作,協助開展“百企興百村”行動,引導更多社會力量支持參與鄉村振興。
(十)協助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幫扶工作。
(十一)配合組織部門做好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業務指導及培訓工作。協調全市黨政領導幹部鄉村振興工作成效考核,負責協調全市駐村工作隊管理工作:負責參與脫貧攻堅工作督查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2022年末有編制數24個(其中行政5個、工勤1個、事業18個);實有人數18人(其中,在職鄉科級正職領導1人、主任科員1人、鄉科級副職領導1人,副主任科員1人,一級科員1人,行政工勤人員1人,事業副科領導2人,管理人員5人,事業專業技術人員5人);退休6人。

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股室4個,即:綜合股、項目資金股、信息、社會扶貧股、督查股。
(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即:荔浦市鄉村振興綜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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