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縣鄉村振興局

美姑縣鄉村振興局,為四川省涼山州美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姑縣鄉村振興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扶貧開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後期扶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和脫貧攻堅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產業扶貧、科技扶貧、特殊類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扶貧工作,負責聯絡縣外機構和組織在縣定點扶貧與扶貧協作工作,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外資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與實施。
(三)承擔全縣扶貧開發、移民資金管理責任。擬訂全縣扶貧開發、移民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審計、稽查、績效考評、統計監測等監督工作。
(四)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組織貧困民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組織移民工作人員培訓。
(五)負責全縣扶貧開發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扶貧開發政策宣傳工作。
(六)承擔縣扶貧開發和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省、州、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申報。
(八)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本行業領域和本系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履行安全生產行業監督管理和職業健康監管職責。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扶貧開發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
4個內設股(室)各設股(室)長1名。
機關工勤控制數1名。

辦公地址

美姑縣美東路48號。

辦公時間

8:30—12:00,14:30—17: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訂機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扶貧開發、脫貧攻堅工作重要檔案、文稿、建議報告、重要講話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秘書事務、政務公開、政工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政務督辦、效能建設、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績效考核、印章管理、黨政信息的編制上報;負責精神文明、節能降耗、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關於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政策和法規;擬訂移民資金使用計畫;擬定移民資金管理、支付辦法;負責制定內部審計、稽查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配合、參與國家審計、稽查等部門對扶貧資金、項目開展的審計、稽查等監督工作和整改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內部審計機構交辦的有關事項;承擔機關財務管理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信訪股
組織開展扶貧開發、脫貧攻堅工作調整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扶貧開發工作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為縣委、縣政府提供扶貧開發工作政策法規諮詢;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扶貧開發、移民工作年鑑、史志編寫及圖片影像資料的收集工作;承擔相關政策複議、行政應訴工作;重大執法合法性審查;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來信來訪及上級交轉件登記、呈報、交辦、督辦、回復;承擔扶貧開發、信訪接待、辦轉、調查回復、督查督辦;擬訂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和參與處置工作;負責維穩工作,做好穩定動態把握、形勢研判、信息匯總上報工作;指導督促不穩定隱患和苗頭的排查化解,負責處置重大涉穩問題,負責或參與處置穩定突發事件;負責信訪維穩工作相關制度、辦法。
(三)扶貧規劃和開發指導股
負責指導編制區域性、專項性扶貧開發規劃;組織開展區域性、專項性扶貧開發規劃評估和調整工作;負責編制省、州、縣專項扶貧開發規劃確定的扶貧開發項目年度實施計畫;負責組織、協調、指導鄉(鎮)扶貧開發項目年度實施方案編制;負責組織開展精準扶持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項目、民生工程實施的指導、管理,按審批許可權負責實施方案變更、審查;負責組織開展扶貧項目、民生工程的檢查、驗收、評估;負責年度扶貧工作考核;負責擬訂年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方案;組織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核;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州扶貧開發工作;參與扶貧項目資金審計稽查,參與扶貧對象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負責扶貧開發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和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扶貧統計監測信息和貧困人口監測錄入審核、上報;負責扶貧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和動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扶貧統計報表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撰寫統計分析報告;負責貧困人口台賬管理。
(四)社會扶貧股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國有大型企業和縣內幫扶的聯繫服務工作;負責東西扶貧協作,中國扶貧基金會、四川省扶貧基金會開展扶貧工作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國內外慈善機構、民間組織、社會團體開展扶貧濟困與交流合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定點聯鄉駐村幫扶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縣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參與扶貧開發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負責金融扶貧工作;負責社會扶貧開發工作的宣傳信息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關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審核項目業主編制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和項目核准申報工作;組織或參與移民安置規劃的調查、諮詢和評審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州批准的移民安置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和協調全縣實施移民搬遷安置和專項設施建設。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關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的方針、政策;負責移民後期扶持相關規劃的編制和審查;負責向國家、省、州申報新建水利水電工程後扶人口指標;按季度審核全縣後扶人口;負責擬訂移民後扶資金分配方案;指導編制、審核後期扶持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後扶項目實施;負責開展貧困對象、水庫移民生產技能培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組織開展移民統計報表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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