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鄉村振興局

樂山市鄉村振興局

為適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根據中央和省委的統一部署,經樂山市委、市政府批准,樂山市扶貧開發局重組為樂山市鄉村振興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鄉村振興局
  • 成立時間:2021年6月4日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扶貧部門,移民部門,樂山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樂山市扶貧開發局,樂山市鄉村振興局,工作目標,現任領導,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扶貧開發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後期扶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擬訂全市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新村扶貧、產業扶貧、勞務扶貧、科技扶貧和社會扶貧工作,負責聯絡市外機構或組織在樂定點扶貧與扶貧協作工作,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外資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與實施;
3.制訂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計畫,審核上報大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計畫;指導和監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和移民安置實施,參與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
4.負責移民後期扶持人口動態管理,擬訂後期扶持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承擔外遷移民(含瀑布溝電站移民)後續幫扶,開展貧困人口、移民民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移民工作人員培訓。
5.擬訂全市扶貧、移民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基金、物資的分配、管理,組織開展扶貧、移民資金及項目內部審計、稽查、績效評估、統計監測等監督工作。
6.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政策宣傳。
7.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市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8.負責全市貧困戶脫貧、貧困村退出、貧困縣“摘帽”以及整體脫貧攻堅工作的綜合牽頭、統籌協調、驗收督查考核工作,貧困人口信息系統管理,協同推進各扶貧專項和社會扶貧工作。
9.負責全市援彝工作的綜合牽頭和統籌協調工作,協同開展好東西部協作扶貧工作,協同做好駐村幫扶工作。
10.負責省上放管理許可權的岷江航電4級樞紐工程移民安置相關工作。
11.負責脫貧攻堅督查、考核、驗收、評估工作,政策執行、完善,接受和協同監督(包括人大法律和工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紀檢監察監督),市委重點工作調度中心脫貧攻堅指揮部工作。
12.積極配合主管部門抓好行業內的環境保護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定機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公務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效能建設、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績效考核、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和退休人員服務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主體責任”落實的相關工作。
2.法規信訪科
擬定扶貧和移民工作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法規政策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擔扶貧和移民信訪接待、辦轉、調查、回復、督查、協調工作,指導扶貧和移民信訪維穩工作。
3.扶貧規劃項目科
負責編制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和扶貧計畫、項目管理;協調和指導連片開發區、水庫淹沒區、貧困地區防災減災、災後恢復重建及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負責22個扶貧專項的統籌攬總工作,民生工程以及其他科室承擔後其餘的行業扶貧專項工作;牽頭脫貧攻堅掛圖作戰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負責村級互助資金管理和退出管理,負責雨露計畫工作。
4.社會扶貧科
負責指導扶貧工作國際、國內交流合作和項目實施;聯繫、協調中直、省直、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定點幫扶工作;指導社會扶貧,聯繫市級扶貧社團組織;負責脫貧攻堅信息簡報內宣、外宣工作,聯繫協調駐村幫扶工作;負責精神扶貧、文化扶貧、黨建扶貧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五個一”的相關工作。
5.財務和統計科
擬訂扶貧和移民資金財務制度,負責移民資金核算;擬訂扶貧和移民工作統計監測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扶貧、移民資金內部審計、稽查等監督工作,參與扶貧、移民資金、項目開展的審計稽查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日常工作;建立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和管理辦法,負責建檔立卡貧困戶基礎信息管理和國家扶貧開發系統,“六有”大數據平台建設、管理統籌協調工作;負責財政金融扶貧、保險扶貧、扶貧平台融資、網路扶貧工作。
6.援彝科
負責全市彝區扶貧、援彝工作的綜合牽頭和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彝區十項扶貧工程;建立和完善援彝工作制度,組織實施相關幫扶、慰問活動;配合主管部門做好援彝幹部人才選派、培訓、考核、鑑定、評比表揚;負責全市援彝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及綜合上報,編髮工作簡報;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援彝項目規劃、實施、驗收等工作,加強援彝項目資金監督、管理;指導市中區、沙灣區、峨眉山市做好市內對口援彝工作;承擔市援彝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協同做好東西協作扶貧工作。
7.督查考核科
負責脫貧攻堅督查、考核、驗收、評估和督導修改完善相關政策,組織和指導迎檢工作,協同監督(包括人大法律和工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紀檢監察監督),推進市委重點工作調度中心脫貧攻堅指揮部工作,負責脫貧攻堅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指導。

歷史沿革

扶貧部門

1.1985年11月,沐川縣被列為省定貧困縣,樂山市扶貧開發相關工作由市農工辦開發處負責。
2.1994年,市委常委會聽取全省第10次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匯報,議定:市扶貧開發辦機構單列,為副縣級議事協調機構。
3.1998年,全市行政機關機構改革,確認樂山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升格為正縣級機構,下設綜合科和扶貧科兩個科室。
4.2001年,市編辦下文,同意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增設社會扶貧科。

移民部門

1.根據1966年《四川省樂山專區公署關於成立樂山專區龔嘴電站移民領導機構的通知》((66)署辦字第340號)規定,樂山地委批准成立“四川省樂山專區龔嘴電站移民領導小組”。
2.根據1988年《關於國土局增設中層機構的批覆》(樂編辦〔1988〕11號)同意增設移民辦公室,成為樂山市國土局中層機構。
3.根據1996年《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山市國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樂府辦〔1996〕122號)規定,樂山市國土局設8個科室,移民安置管理科(掛市移民安置辦公室牌子)是其中之一。
4.根據2001年《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山市國土資源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樂府辦發〔2001〕116號)規定,樂山市國土資源局設9個職能科室,移民辦是其中之一。
5.根據2005年《中共樂山市委、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樂委發〔2005〕4號)規定,市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從市國土資源局劃給市政府辦公室,在市政府辦公室設定樂山市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領導小組辦公室(正縣級)。

樂山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

根據2010年《中共樂山市委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樂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樂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委發〔2010〕12號)規定,組建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將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的職責、市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的職責、市水務局承擔的2006年9月1日前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職責,整合劃入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不再保留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市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

樂山市扶貧開發局

2019年2月,根據《中共樂山市委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樂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樂委發〔2019〕2號)精神,樂山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更名為市扶貧開發局。

樂山市鄉村振興局

2021年4月,按照《中共樂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扶貧工作機構設定的通知》(樂編髮〔2021〕7號)《中共樂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市扶貧開發局、市水務局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樂編髮〔2021〕10號)精神,將市扶貧開發局承擔的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職責,1名副縣級總工程師職數,移民規劃安置科、移民後期扶持科2個內設科室、2個正科級職數及4名人員連人帶編劃轉到市水務局,劃轉後減少5名行政編制,減少1名副縣級總工程師職數,減少2個內設科室、2名正科級職數;樂山市扶貧開發局重組為樂山市鄉村振興局。
2021年6月4日,樂山市鄉村振興局掛牌成立,標誌著樂山在奪取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後,開啟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新階段。

工作目標

重組掛牌後,樂山市鄉村振興局將充分發揮自身的獨特優勢,繼續發揚脫貧攻堅精神,立足新起點、擔當新使命,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為第一位的政治任務,努力開創鄉村振興新局面,常態化做好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分類分級推進鄉村振興,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現任領導

樂山市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馬秀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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