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縣鄉村振興局

布拖縣鄉村振興局,為四川省涼山州布拖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布拖縣鄉村振興局
  • 辦公地址:九嘎路北段70號
  • 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行政級別:縣級
  • 現任領導:阿力鳥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民族宗教、扶貧開發、兩項資金、移民遷建安置和後期扶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有關具體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掌握全縣少數民族的總體情況;負責指導並監督全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貫徹執行情況,協調民族關係,促進民族團結,互相合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重要問題; 協助開展有關少數民族的對外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務。承辦全縣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三)研究全縣宗教現狀,負責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要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會同處理民族宗教關係中的重大事項、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促進各民族平等團結、互相合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
(五)參與擬定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工作隊伍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宗教人士。
(六)擬定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指導社會扶貧工作,負責對接、聯絡縣外機構或組織在縣定點幫扶與扶貧協作工作,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外資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與實施。
(七)承擔全縣扶貧、兩項資金、移民資金管理職責。擬定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和移民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基金、物資的分配、管理、使用、統計監測等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移民工作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組織貧困民眾、移民民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組織扶貧、移民工作人員培訓。
(九)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和移民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和移民安置、後期扶持政策宣傳工作。
(九)承辦省、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局機關事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事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機構編制、人事、接待、會議會務、督查督辦、目標管理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基本建設、後勤工作;負責信訪、維穩、法制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負責單位信息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及宣傳和學習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群團工作;負責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受理和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二)民族宗教事務股
貫徹落實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民族、宗教事務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民族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掌握全縣少數民族的總體情況;辦理或監督辦理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保障事宜,協調民族關係,促進民族團結,互相合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重要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協助開展有關少數民族的對外宣傳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務;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登記管理宗教活動場所,保護合法的宗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協調宗教團體之間、信教與不信教民眾之間的關係;配合有關部門取締非法宗教活動。
(三)扶貧兩資規劃項目股
負責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兩項資金項目資金計畫、項目方案的立項、申報、審批和下達,審核確認扶貧貸款項目的貼息;負責指導並參與扶貧開發、兩項資金重點項目的考察、評估和立項審核、資金效益的監督檢查與考核工作;負責扶貧統計信息和貧困人口監測錄入等工作;負責“三房”危房改造工作的實施和建檔立卡錄入工作;負責產業化項目的審核上報、下達和實施;負責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監測信息系統錄入、審核、上報等工作;負責新村扶貧項目實施;調查研究並提出全縣兩項資金管理工作中的具體政策和配套措施;負責兩項資金的統計、檔案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貧困大學生助學項目實施工作;負責信貸扶貧工作、小額貸款貼息、扶貧龍頭企業的引進和資格初審推薦;負責扶貧技能培訓和科技培訓、技術推廣工作;負責中央、省、市部門單位聯縣包村扶貧和“掛包幫”扶助行動的協調、聯絡工作。
(四)移民安置後扶股(社會扶貧股)
負責擬定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定點扶貧、對口幫扶工作方案和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各鄉(鎮)移民安置規劃,承辦移民安置綜合監理和移民安置驗收;指導各鄉(鎮)移民後期扶持(即項目的論證、報批、實施、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後期扶持基金、建設基金項目庫;負責扶貧工作對外交流合作和項目的實施,承擔縣內外機構或組織在縣定點扶貧和扶貧協作工作,組織指導行業扶貧,聯繫扶貧社團組織。收集、整理、建立、完善全縣移民安置、後扶、定點扶貧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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