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縣鄉村振興局

荔波縣鄉村振興局

荔波縣鄉村振興局是荔波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荔波縣鄉村振興局
  • 辦公地址:荔波縣樟江大樓第二辦公區(四季花園旁)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鄉村振興、生態移民、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調研起草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縣內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對所在地綜合影響的對策研究,及時報告工作情況,提出建議;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的審核上報;全縣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項目方案的編制上報,指導鄉鎮實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配合發展改革部門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規劃編制和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與項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簽訂移民安置協定,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工作。
(四)組織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和扶貧生態移民扶持規劃的編制與上報;組織開展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
(五)監督、檢查有關移民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
(六)負責安排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和扶貧生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資金及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小型水庫移民專項資金安排、檢查和監督。
(七)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工作的幹部培訓和宣傳教育。
(八)協助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自然保護區移民、景區移民、城鎮建設移民、自然災害移民的安置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荔波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局長:常昌友
領導分工:主持縣鄉村振興(生態移民)局全面工作,主抓單位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機關黨建、人事、安全生產和保密安全等工作。
荔波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莫澤炯
領導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日常政務(綜合協調、會議會務、文書檔案、機要保密、文明行動等)、財務管理、水庫移民安置及後期扶持等工作,分管綜合科、水庫移民科、政策法規科;負責分管領域對應相關部門的聯繫對接工作,並對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和安全生產等方面負領導責任;完成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荔波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莫炳群
領導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建檔立卡信息數據管理、防貧返貧動態監測;牽頭負責做好涉及問題整改統籌協調、工青團婦等群團方面具體工作;分管鄉村振興信息中心,對接聯繫業務組;負責分管領域對應相關部門的聯繫對接工作,並對分管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和安全生產等方面負領導責任;完成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事務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對外聯絡、文電、機要、檔案、印章、保密、年度工作計畫、目標管理、制度建設和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社會保障、老乾服務和幹部培訓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信息編寫、報送工作;組織開展和綜合協調移民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相關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信息化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下屬機構

(一)荔波縣生態移民服務中心(副科級)
工作職責:為縣鄉村振興局管理的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下設生態移民科、水庫移民科、政策法規科3個股級內設機構。
1.水庫移民科
負責協助做好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及規劃審核上報,全縣大中小型水利水電移民安置項目、遷復建專業項目規劃設計、規劃變更、投資調整的審核上報;協助做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的指導、協調、監督和驗收工作;協助開展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相關問題的調研和處理,移民安置規劃實施情況的督查,以及水庫移民搬遷的統計工作。同時,配合做好全縣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相關工作。
2.生態移民科
負責縣扶貧生態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編制全縣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鄉鎮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項目的實施;協助跟蹤管理項目實施情況,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執行情況;協助完成扶貧生態移民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協助開展扶貧生態移民相關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全縣扶貧生態移民安置規劃實施情況的督查,以及生態移民搬遷的統計工作。同時,配合做好全縣扶貧生態移民後期扶持相關工作。
3.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起草有關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配合做好主管部門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協助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對突發事件和集體上訪現場處理,協助做好移民穩定工作;配合做好監督、檢查移民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助抓好有關民眾工作的政策和部署,以及移民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做好移民信訪接待和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及原荔波縣移民服務中心職責相關工作任務。
(二)鄉村振興項目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參與擬定全縣財政銜接資金項目建設規劃、年度計畫並為檢查指導、督促提供服務保障;協助做好財政銜接資金項目庫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建設、以及各類財政銜接資金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跟蹤管理、績效考評和檢查驗收工作;協助開展財政銜接資金、項目和檔案三項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村振興信息中心
工作職責:協助做好全縣防貧監測幫扶工作,做好國家防貧系統質量檢測等。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貸培訓中心
工作職責:協助開展農村地區幹部培訓和農民全員培訓的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工作;配合做好鄉村振興龍頭企業的調查初審、認定和推薦上報、以及小額信貸貸款貼息資金的管理使用相關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社會幫扶工作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協助做好對口扶持項目的協調、聯繫、服務和組織實施,加強與幫扶單位、社會各界聯繫交流與合作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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