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保護日

草原保護日,每年的6月18日,為了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而設立。

提出建議,提出背景,

提出建議

2017年11月20日,中國人大網公布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人員對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一些出席人員建議將每年的6月18日確定為草原保護日,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提出背景

2017年11月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了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受國務院委託作的關於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
一些出席人員提出,我國是世界第二草原大國,擁有草原面積近60億畝,約占國土面積的40%,但是大多數國民還沒有樹立草原大國意識,各方面對草原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夠,要採取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保護草原生態環境的共識。一些出席人員提出,草原法是1985年6月18日通過的,建議將每年的6月18日確定為草原保護日,加強草原保護宣傳教育,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一些出席人員建議,儘快建立草原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和賠償制度,堅持損害者賠償、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原則,研究確定草原生態環境損害的評估主體、評估辦法、賠償範圍、賠償對象以及實施途徑等,從制度層面破解當前草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不完善、破壞草原違法成本低的難題,防止出現“公地悲劇”。
針對我國草原監管力量薄弱,嚴重滯後於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這一現狀,許多出席人員建議,要儘快健全草原資源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研究設立國家級草原監管機構,加強基層草原監管機構和草原管護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補助標準,改善裝備條件,以適應日益艱巨繁重的監管工作要求。
在分組審議時,一些出席人員還建議加大草原執法力度,加強部門聯合執法,依法查處亂開濫墾、亂采濫挖等破壞草原的案件,及時糾正違反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行為,有效保護草原資源和生態環境,維護農牧民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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