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祖權(1883—1952),江蘇海門人。早年留學日本,後加入
中國同盟會。1913年
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成立時,任眾議院議員。1917年,任護法國會眾議院議員。1924年1月,在
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候補執行委員。1927年11月至1928年11月,任
國民政府江蘇省政府委員、江蘇省民政廳廳長。1933年6月至1943年2月,任國民政府行政法院院長。1943年2月,任國民政府司法院秘書長。1948年5月,任中華民國
總統府國策顧問等職。1950年,在上海被共產黨逮捕。1952年在獄中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