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秀燎

范秀燎

范秀燎,男,1969年10月出生,漢族,廣東英德人,1992年1月入黨,1993年7月參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助理研究員。曾任廣東警官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2022年2月,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范秀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范秀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英德
  • 出生日期:1969年10月
  • 畢業院校:華南師範大學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雙開處分,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6年09月--1989年07月 英德師範學校學生
1989年07月--1993年07月 華南師範大學化學教育專業本科班學生
1993年07月--1996年01月 華南師範大學組織部科員
1996年01月--1998年10月 華南師範大學組織部副主任科員
1998年10月--1999年01月 華南師範大學黨校辦公室秘書
1999年01月--2001年07月 華南師範大學組織部主任科員
2001年07月--2002年10月 華南師範大學黨委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其間:1999年09月--2002年07月在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2年10月--2003年03月 韶關市新豐縣委常委
2003年03月--2004年06月 韶關市新豐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4年06月--2004年07月 韶關市新豐縣委副書記
2004年07月--2006年12月 韶關市新豐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其間:2005年03月--2005年07月在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6年12月--2007年03月 韶關市新豐縣委副書記
2007年03月--2009年12月 韶關市新豐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08年09月--2014年06月在華南師範大學在職博士研究生班勞動經濟法學專業學習;2008年09月-2008年10月在法國國家行政學院學習)
2009年12月--2012年02月 韶關市新豐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其間:2010年03月參加中央黨校第1期縣委書記任職培訓班學習)
2012年02月--2012年03月 韶關市始興縣委書記
2012年03月--2016年09月 韶關市始興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其間:2015年11月--2016年01月中央黨校第五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習)
2016年09月--2016年10月 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候選人、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2016年10月-- 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2018年12月-- 廣東警官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職務任免

2021年9月,范秀燎被免去廣東警官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8月,廣東警官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范秀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分

經查,范秀燎理想信念坍塌,紀法底線失守,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宴請;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升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執法犯法,公權私用,違規干預執法活動;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或影響為他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范秀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范秀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2年9月,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廣東警官學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范秀燎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至2020年,范秀燎先後4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向某在其公司飯堂安排的宴請。2013年至2019年,范秀燎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陳某等人所送禮金總計7.75萬元。范秀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范秀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