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正辭

范正辭(936~1010年),字直道。齊州高平(今山東省高平縣)人。北宋時期大臣。

勤奮好學,精通《春秋》三傳。進士登第,初任安陽主簿,開寶年間,歷任國子監丞、著作佐郎。受命追還欠稅,才幹出眾,出任淄州知州。歷任員外郎、通判揚州,出為河東轉運使、滁州團練副使。遇赦、倉部考功員外郎、膳部郎中,請求監兗州商稅。

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因病去世,時年七十五

基本介紹

  • 本名:范正辭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齊州
  • 出生時間:936
  • 去世時間:1010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

人物生平

太平興國元年(976年),范正辭通判棣州(今山東惠民地區)、深州(今河北深縣),遷官國子博士。時值饒州(今江西波陽)多獄訟,久而不決,御史中丞劉保勛薦正辭知饒州。
范正辭立即赴任,大刀闊斧,積案即行解決。朝廷詔令饒州兵將調往京師。有者,懷戀故土不願調遣,用刀故意砍傷腳,范正辭下令處斬王興。王興之妻投訴於朝廷,得到宋太宗趙光義召見。范正辭據理力辯,認為饒州等東南地帶比較繁榮,然而人心不穩。王興煽動軍心,非嚴懲不足以鎮人心。宋太宗稱讚其勇敢決斷之舉,特遷范正辭為膳部員外郎,任江南轉運副使,賜錢50萬。饒州有民甘紹,其家財萬貫,被群盜所劫掠,州捕14人入獄,經逼供,被判死刑。正辭回饒州,覺察此案不實,於是重新審訊。民有告群盜所在者,正辭密令監軍王願追捕,但王願還未到達,群盜即逃走。正辭單騎出城20餘里追趕,揚鞭擊中一賊雙目,遂被捕獲。正辭載其歸來,醫治後,傷愈伏法。前所捕14人全部釋放。
端拱二年(989年),授范正辭為倉部員外郎,後為考功員外郎,通判揚州、定州、杭州。鹹平二年(999年),出為河東轉運使。後因過,貶為滁州團練副使。遇赦,復為倉部考功員外郎、膳部郎中。因年老,請求監兗州商稅。
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四月病卒。

親屬成員

其父:范謙,獲嘉縣令。
兒子:范諷,三司使、光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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