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中共茂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通知》(茂編髮〔2011〕32號)規定,設立茂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簡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所在地:茂縣
  • 成立:2011
  • 職責:負責園區內土地的統一開發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主要職責

茂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州委、州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定和指示,依法制定園區經濟管理規範性檔案,檢查督促園區內各企業貫徹執行;制定工業園區有關行政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2、 按照現代工業發展的要求,編制園區發展總體規劃、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經濟目標規劃、區域環評、水土保持、行洪論證、林地征占等報告並組織實施。
3、負責園區內土地的統一開發,規劃、建設和管理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4、配合縣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園區建設用地的實物量調查、土地徵用、農戶拆遷、土地價款的收支等工作。
5、堅持正確的產業導向,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企業準入條件。對擬投資項目進行調研、論證、評估等相關工作,提出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做好招商引資、項目初審、契約簽訂等工作。
6、統籌安排和管理園區的投資項目,負責企業入園的評估、選址工作;為企業用地、辦證、項目備案、廠房建設、生產生活提供諮詢、服務和協調。
7、貫徹落實州、縣人民政府賦予園區的各項優惠政策,監督建設項目的實施。
8、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工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協助企業做好人員招聘、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配合稅務、工商、財政部門做好稅費征管等工作。
9、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關於政府投融資管理的政策,構建投融資平台,為企業融資提供方便,促進園區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茂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制定本單位工作制度,負責綜合協調、公文處理、會議組織、信息、綜合目標管理、來信來訪、後勤保障、辦公設施、車輛管理等日常事務;負責編制財政預算收支計畫,做好各項收入及經費支出工作。
(二)企業管理股
為企業開工、建設、投產、生產運營等方面提供各項事務性服務。貫徹落實州、縣人民政府賦予園區的各項優惠政策,監督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協助入園企業辦理土地、規劃、建設、工商、稅務、消防、環保、水保、安全等行政審批手續;負責項目建設土地的徵用、出讓、劃撥等國土手續報批工作;負責與入園企業相關的信息、報表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負責與園區企業、州縣相關單位關係的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工作;會同人社部門協助企業做好人員招聘及培訓工作;配合稅務、工商、財政部門做好稅費征管等工作;督促企業按照規劃改善生產工藝,加快建設步伐;指導企業做好環境建設工作。
(三)規劃建設股
按照園區發展的總體目標和分區規劃要求,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園區規劃的制訂、修訂、編制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園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初審、審批和管理工作,編制園區土地開發利用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加強土地的使用、儲備、管理和監督;負責園區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備案工作;負責園區內基礎設施配套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包、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等方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審查園區工程預、結算並對園區內已竣工工程資料收集、統計、管理、歸檔和移交;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入園項目建設期間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配合縣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園區建設用地的實物量調查、土地徵用、農戶拆遷、土地價款的收支等工作。
(四)基礎設施管理股
負責對園區道路、橋樑、供水、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管理,確保入園企業正常生產生活用水和運輸暢通;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邊界確認,辦理土地使用證,並對其進行日常管理,協助企業做好周邊環境的協調工作。
(五)項目招商股
負責項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建好園區招商引資項目庫和中外投資者的信息庫,編制園區招商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策劃和組織對外招商及聯絡工作,組織和管理園區的各類招商活動,負責與國內外投資商的跟蹤聯繫、接待、洽談及項目資金落實;負責對園區擬引進項目進行調研、論證、評估、初審、契約起草、簽訂及入園項目前期有關手續的辦理工作;負責招商資料的製作、項目包裝和對外宣傳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關於政府投融資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構建投融資平台。根據州、縣政府批准的投融資平衡計畫,辦理政府項目的投融資業務;根據批准的融資方案選擇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及時撥付資金並監督資金使用。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茂縣工業園區管委會事業編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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