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食品行業自律管理規範》是2018年12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食品行業自律管理規範
- 標準編號: T/MMSP 02—2018
- 發布日期: 2018年12月20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蔡活、鄺小成、蔡智、陳金軒、李國維、阮偉雄、陳英舟、楊祖華、潘國明、 鄭志傑、馬旭斌。
起草單位
茂名市食品行業協會、茂名華創信息諮詢服務部、茂名市嘉豪軒食品有限公司、 廣東歐帝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化州市南北藥業有限公司、廣東橘州餅業有限公司、高州市旺客隆食品 廠、茂名市茂港區皇耀家食品廠、茂名市茂南恆利米業加工廠、電白縣中藥飲片廠。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茂名市食品行業實行行業自律管理的基本行為,提出了符合行業自律管理的具體要求、檔案與記錄、評審與改進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本協會內從事食品生產形式的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組織”)內部管理。
主要內容
本標準範圍內的茂名市經濟組織應按照“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原則,建立健全食品生產行業自律機制,規範同行業經濟組織的行為,達到行業自律管理的目的。
本標準範圍內的茂名市經濟組織應制定明確的生產經營方針和目標,以管理科學、產品安全、質量合格、顧客滿意、效益增長為生產經營的管理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