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0年6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室舉行。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市級2009年財政決算的報告、2009年預算執行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審查批准了市級2009年財政決算。;聽取了市政府關於高州水庫周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情況的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聽取了市人民檢察院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進行了人事任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0年6月29日
會議內容
(一)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市級2009年財政決算的報告、2009年預算執行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審查批准了市級2009年財政決算。
會議認為,2009年市政府認真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批准的預算方案,市財稅部門努力挖掘收入潛力,積極組織收入,財政收入實現了較高的增長,同時加強了預算收支的管理,績效有明顯的提高,較好地完成年度預算收支任務,決算如實反映了預算執行的結果。會議同時認為,審計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努力促進深化財政改革和加強管理,為增加財政收入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抓住了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取得了顯著成效。
會議要求,市政府及財稅部門要加強收入征管,努力抓好增收節支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土地資源管理,提高政府土地資產經營收益;要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理財原則,嚴格控制一般性財政支出;要認真做好項目資金使用跟蹤監督和績效評價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範財政風險;要繼續健全完善預算編制機制,細化部門預算,強化預算約束力。市政府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審計部門要繼續依法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職能。對“審計報告”所列舉的問題,市政府應當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責成有關單位認真整改,予以糾正。要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職能,嚴肅財經紀律,對違法違紀的部門和人員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會議決定批准市級2009年財政決算,並審議通過了相關決議。
(二)聽取了市政府關於高州水庫周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情況的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聽取了市人民檢察院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
(三)進行了人事任免。根據市人民政府市長鄧海光的提請,決定任命黃業忠為茂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王景會為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局長,楊春仁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朱裕錦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潘北林為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決定免去李劭的市經濟貿易局局長職務,免去黃業忠的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局長職務。
因政府機關改革,彭建瑜的市人事局局長職務、楊春仁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朱裕錦的市建設局局長職務、潘北林的市交通局局長職務自行終止。
會上,宋壽金常務副主任給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