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建設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基本內容,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基本內容

2011年,市住建局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切實擔負起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建設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通過建章立制、完善載體、調研督查、開展培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推動《條例》在我市全面、正確、有效地貫徹實施。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規範體系。一是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本。按照市政府有關檔案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編制了《2011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11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統一公開標準,規範發布格式;參考相關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二是貫徹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認真組織學習了《關於轉發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的通知》,在《條例》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規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三是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編制了《2011年茂名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2011年茂名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並在市住建局政務網站公布,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方式和程式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四是在局辦公樓二樓大廳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將我局職責範圍、機構設定、辦事指南、辦事流程及服務承諾、收費標準等事項進行公開,同時設立監督電話、電子信箱,方便市民查詢和監督。
(二)提升局政務入口網站服務功能。在最佳化現有欄目的基礎上,完善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申請流程等信息;完善了相關欄目設定,增設留言互動板塊,方便市民諮詢我局職能範圍內的所有信息;繼續依託市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公開我局受理行政許可事項的名稱、依據、程式和要求,滾動式公開受理、承辦、審核、批准、辦結等五個審批環節,方便民眾實時了解辦事進展情況。
(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織學習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政策,積極參加市政府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專題培訓,進一步有關領導及工作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一新台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市住建局主要通過市住建局政務網站、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市住建局政府信息。
(一)市住建局政務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市住建局政務網站全年發布政府信息92條。市民可通過市住建局網站的“檔案查詢”欄目查閱並全文檢索市住建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先後向《中國建設報》、《城鄉建設》、《中國建設信息》、《中華建築報》、《茂名日報》、《茂名晚報》、茂名廣播電視台等中央、省、市級主要報刊及媒體上發布新聞稿件241篇;向市委、市政府報送並採用11篇;繼續辦好廣東建設報茂名專版6期11版,對我市城鄉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進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報導。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我局本年度沒有接到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因沒有接到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本年度沒有具體辦理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2011年市住建局沒有產生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1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也存在主動公開工作的日常化、常態化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及時更新力度還不夠等問題。為此,我們將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提高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信息化建設水平,加強局政務網站建設,建立和完善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辦事指南,加強與公共媒體的溝通,充分發揮媒體輿論監督作用,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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