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小偷

英雄小偷

英雄小偷,是社會上出現的一類特殊的人們,以見義勇為作為偽裝進行偷竊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雄小偷
  • 屬性:人之初,性本善
  • 對象:社會
  • 對應:特殊的人們
事跡,觀點,評價,

事跡

河南鄭州的“英雄”小偷
英雄小偷
一名小女孩不慎掉入深水,岸邊有二三十人圍觀,很多人高喊“救人”,卻無人付諸行動;而坐在遠處的青年男子趙慶和周林生一聽說有險情,毫不猶豫地衝上前去。小女孩兒最終被救上了岸,兩名救人者卻飛一般逃走——原來他們是小偷。
就在記者採訪完畢、報導即將見報時,趙周二人再次救人的訊息傳來:他們在同一地點又救了一個人。周林生不好意思地對記者說:“如果第一次救人是偶然,在你採訪的前後和周圍人的評價中,說句心裡話,我得到了鼓勵,以後遇到這樣的事,我會一直做下去。
美國9·11的“英雄”小偷
</strong>53歲的美國人威廉·班尼特曾是一名英雄,當“9·11”事件發生時,他不僅自己從世貿大廈的廢墟中生還,還幫助許多人逃生。由於表現突出,他被授予英雄獎章。但就是這位英雄14日被紐約警方帶走了。根據警方公布的材料,人們才知道,班尼特在他英雄的光環下面還有不為人知的一面:他竟然是個偷自己部門公家車的竊賊。
班尼特在紐約負責的是警方情報部門在世貿大廈附近的一個分部179輛工作用車的日常維護工作。然而,在班尼特退休之前,有人發現,有好幾輛班尼特上報的“完全損壞”的車輛竟然出現在大街上,開車的司機還都是班尼特的家裡人,一些人向該情報部門舉報了班尼特。

觀點

評價一個人無非兩種主要標準:一是法律標準;一是道德標準。從法律上講,這“英雄”小偷肯定違過法甚至涉嫌犯罪;但有些罪犯,在生活中一直是個“好父親”、“好同事”、與人為善甚至助人為樂。這表明了人性的複雜性。也正是這種“複雜”,導致了評價的“兩難”。說他們是“魔鬼”顯然不合適;但說他們是“天使”也不太恰當。任何總體的、單一的評價都是不行的,對他們恐怕只能就事論事,即只對他們的具體行為作出判斷:當他們伸出“第三隻手”的時候,我們譴責他,甚至法辦他;當他們見義勇為救人於危難的時候,我們也要送上鮮花和掌聲,甚至予以嘉獎……

評價

人之初,性本善。
偷東西是他們的工作,救人是人類的本能。
英雄與小偷都曾是一念之差
好人、壞人本來就沒有明確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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