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私有化指英國政府將國有企業全部或部分出售給私人,使之變為私營企業。1945—1951年工黨執政期間,為重整戰後經濟,增強某些部門的競爭力,曾將英格蘭銀行、民用航空、煤炭、鐵路、電力、煤氣、電報和國際無線電以及部分鋼鐵企業實行“國有化”。1951—1964年保守黨執政期間,又將鋼鐵工業和部分交通運輸業私有化。1964年工黨再度執政後,於1967年掀起第二次“國有化”高潮,再將鋼鐵工業“國有化”,並將部分港口、造船和飛機製造企業收歸國營。至1978年,英國郵政、電力、煤氣、煤炭、造船、鐵路、電訊等部門全部實行“國有化”,鋼鐵、航空、汽車、石油開採等部門的國有成分比重分別達到75%、75%、50%和25%。這些部門的國有企業由於經營不善、虧損嚴重,成了政府財政的沉重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