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爾

苦爾是維吾爾語音譯。解放前,新疆南部墨玉、庫車等地維吾爾族封建領主制社會中的一個被壓迫的最低等級。其存在是奴隸制殘餘形態的反映。為領主和加的僕役。有男有女,維吾爾語稱男性僕役為“阿爾切”,女性僕役為“迪待克”,兩者通稱“苦爾”。來源於買賣、收養、抵償債務等。一般不負擔農業勞動,主要從事各種卑賤的、侍奉和加及其家屬的家內雜役。

無份地、工錢,僅能得到維持生存的口糧和衣服。身份地位多為世襲。占當地總人口比重極小。解放後,在民主改革中這一等級獲得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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