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二河鄉位於縣境東北部,東與卡蒲毛南族鄉、南和西南與平湖鎮及甘寨鄉、西與白龍鄉相毗鄰,北與都勻市沙寨鄉接壤。鄉政府所在地苗二河村距縣城5公里,平塘至都勻的公路通過鄉政府所在地。
全鄉轄9個行政村(苗二河村、巴多村、新寨村、馬坡村、雙河村、雙江村、新聯村、坡平村、三聯村)66個村民小組,有51個自然村寨2496戶。全鄉有9個村用上了自來水,9個村通了電,9個村通了公路,7個村通了電話,9個村通郵件。
基本介紹
鄉鎮概況,農業產業,民俗文化,
鄉鎮概況
苗二河鄉為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縣下轄的一個鄉,位於縣境東北部,東與卡蒲毛南族鄉,南和西南與平湖鎮及甘寨鄉,西與白龍鄉相毗鄰,北與都勻市沙寨鄉接壤,地理位置為東經107°21′45″,北緯25°50′45″,海拔720米,東西長11.9公里,南北寬13.9公里,轄境周長46.2公里,既是平塘的北大門,又是平塘的後花園。2002年,全鄉人口1.06萬人,平均每平方公里165人,比全縣平均數多68人,總人口中:農業人口1.05萬人,占98.5%,少數民族9201人,占86%,有布依、苗、水、毛南等8個少數民族。布依族8140餘人,占總人口的76.35%。
農業產業
該鄉經濟以農業為主,主要農產品有稻穀、玉米、小麥、大豆、蕃薯、高粱、馬鈴薯、辣椒、油菜籽等;林產品有油桐籽、板栗、核桃、雜竹等。主要水果有柑桔、桃、李、梨、柿、葡萄等,桃的產量占全縣第一位。主要畜禽產品有牛、豬、禽蛋等。主要水產品有魚、鱉。該鄉原煤藏量較豐富,煤質較好,拉坳、冗乃是主要礦點。農村非農行業開展的主要項目有採煤、採石、石灰、磚瓦、農副產品加工等行業。
1998—2002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累計完成4715.17萬元(90價,下同),其中:農業產值2885.09萬元,占61.2%;林業產值837.41萬元,占17.76%;牧業產值986.83萬元,占20.09%;漁業產值5.84萬元,占0.12%。2002年完成農林牧漁業總產值1134.73萬元,比上年增長6%,比1998年增長19.67%。糧食總產量累計完成13967噸。5年中,苗二河鄉黨委、政府在大力發展科技興農,實行科學種田的同時,狠抓水果生產和林業生產,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
從1991年起,苗二河鄉根據本地的土壤及氣候情況,大力發展水果生產。 2002年,各種水果產量達745.87噸,其中:桃子占88%以上。水果遠銷到都勻、貴陽、廣西南丹等地,水果生產已成為該鄉的支柱產業。苗二河鄉也因此成為我縣的水果生產基地,成為遠近聞名的“水果之鄉”。
1998—2002年,苗二河鄉共植樹造林1.68萬畝,僅2002年就造林3840餘畝。該鄉的雙河村大田組地處邊遠,交通不便,民眾從實際出發,“靠山養山,養山吃山”,走出了一條造林植樹致富的路子。林地從1980年僅有的800餘畝發展到1999年的2000餘畝,樹木價值30萬餘元,並以每年3萬元左右的價值遞增。從1990年起,大田村民組間伐木材就達10多萬元的收入,用發展林木的收入修築了3公里的公路,架設了輸電線路,結束了無電的歷史;修建了容量為500立方米的飲水池,解決了畜飲水的困難;並用5萬元投入大田引水工程建設。
大田人告別了貧窮,逐步走上了富裕的道路。該鄉新寨村滿弓組有34戶人家,150多人口,300餘畝土地,其中稻田100餘畝。全部是望天水田,其餘是旱地全部是陡坡地。5年中,該組在堅持科學種田,向科技要糧的基礎上,開展多種經營,大力發展庭園經濟,獲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1992年以來,利用荒山荒坡,種植桃樹近萬株,最多的戶種植400餘株。全組已開始走向小康。
民俗文化
布依族的喪葬
人死後,先用鳴火槍對空放3響和擊鼓(現改為放鞭炮)報喪,然後由死者子侄披麻戴孝親自到親友家跪拜訃告,親友聞訊即帶著糧米酒肉前來奔喪。喪家請道公擇吉念經,又請風水先生選擇墳地。經濟條件稍好的人家,都要在堂屋內布置靈堂,以彩紙紮制的紙人、紙馬、紙花、紙錢懸掛裝飾。至親好友也饋贈相同的冥物。棺木忌用銅、鐵釘。
在家停喪3天。停喪期間,請道士做道場誦經,叫作“正七假九”,在喪家房屋左側豎一棵去枝留尖的鮮竹,上面垂吊一幅與竹桿相同長度的白布,白布上端縫一塊一尺見方的紅布。再用白布或白紙寫上死者的家譜和生辰縫貼在紅布上。開喪頭晚,前來弔祭的親友,要陪同死者親屬國格唱孝歌。發喪前,由道士唱誦《開路經》,意為把亡靈送往祖先居住的地方。從報喪到安埋,每天都要有酒肉款待前來弔唁者。
布依族的婚俗
布依族的婚姻是建立在私有家庭經濟基礎上的一夫一妻制。同宗同姓嚴禁通婚,與漢族、壯族通婚的很多。1949年前盛行姑舅表婚和兄終弟及的轉房婚。
布依族婚俗青年男女婚前戀愛自由,每逢節日或街期,三五成群相約於空曠田野對調唱歌。彼此傾訴愛情和詢問家世,這種活動稱為“趕表”(布依語叫“楊兜楊哨”)。“赴表”的場地必須向陽,男、女間隔二、三米,無論年齡大小,一定要互稱“哥”和“姐”,不準說下流話,更不準動手動腳,黃昏前必須別離。有互相看中者,必須通過第三者(嫂嫂或姐姐)出面斡旋後,才能單獨對唱和互贈信物,通常是男方用銀手鐲,女方用親手繡制的花鞋或腰帶互換,然後各自稟明父母,由男方請媒提親。但是,父母之命和八字相生相剋至關重要,往往有痴情男女因父母不允和八字不符,而造成終生遺憾。
訂親後,男方向女方贈送酒、肉、粑粑和禮銀,彩禮無論是錢和物,均須冠以六,如六十、十六、三百六等,象徵衣祿長在。經過算命先生擇定吉日後,再由媒人通知女方家,當地人叫“傳擯榔”。結婚時,新郎不迎親,而由相好的男女小件至女方家迎接新娘。新娘起行時,一定要由自己的哥哥由屋內背上馬(無論路途遠近均須騎馬),再由弟弟牽馬照顧同行,男方媒人代新郎向女方哥弟送“紅包”(內裝3.6元或6元錢)表示感謝。新娘騎在馬上,頂一塊花頭巾、打一把花傘遮羞。新娘至男方家後,經過拜堂儀式後送入新房,其儀式與漢族同,但姑娘需把從娘家帶來的糯米粑粑切成若干小塊,分送前來參加婚宴的親友。新婚之夜,夫婦不得同房,新娘由送親的女伴相陪,新郎則和親友們暢飲通宵。次日,新郎陪同新娘至岳父家認親,謂之“回門”,當天,新郎獨自回家,姑娘仍留娘家“坐家”,只是逢年過節或農事大忙之際,由夫婿接回去住幾天。“坐家”的時間,過去有長達七、八年者,現在雖然沿襲,但時間大為縮短,一般三、五個月甚至個把月就與丈夫公婆常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