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警世錢)

花錢源於漢代,花錢在早期使用的時候主要是民間自娛自樂的一種玩錢,這種錢幣由於不是流通錢,因此它的材質大都比較粗糙,民間把這種錢俗稱為“花錢”。“花錢”雖然具有錢幣的形態,但不作流通使用,是錢幣中的“非正用品”。

明代花錢,清代花錢,

明代花錢

花錢
古錢幣多數是流通用的,也有一些是吉語或頌政的花錢,但用來警世的古幣則不多見。在江蘇省鹽城市收藏家協會顧問徐守璜先生的家中有一枚特殊的古錢幣。
這是一枚圓形方孔的銅錢,直徑4.6厘米,製作精美,古樸端莊,品相完好。正面是“法宜古今”4個楷體字,背面呈龍線條圖紋,外龍內鳳,顯示了帝王的豪貴與霸氣。“這4個字還有一定的學問呢,可以旋讀,也可以直讀,體現了古人設計此幣的良苦用心。”如果旋讀的話,即是“法宜古今”,說明法是治國安邦之要;如果直讀的話,即是“法古宜今”,也就是說既要效法古代有益的章法,又要考慮是否適宜現今之所需。多種錢譜和花錢目錄,均未有所記載。在與藏友們研究後,初步認定此幣的鑄造時間在明代或明末清初,是當朝皇帝頒發給握有重權的文武百官的警世錢物。

清代花錢

清代花錢,木質,外布黑漆,已殘,直徑16.8厘米,穿徑1.8厘米。正面為真書直讀“鎮宅之寶”,四周刻青龍、白虎、朱雀、玄武,道家稱“四象”,也稱“四靈”,後來又升格為“四御”,為四方神聖。背面穿上為隸書“驅邪鎮凶”;穿左右飾有雲紋,將錢體分為上下兩部分,分別代表天上和人間;四周刻四個符篆文字,穿口借穿為第五個符篆文字,道教稱為“五嶽真形”符;穿下刻一葫蘆,內刻“白雲觀”款,表明器物是白雲觀道士製作的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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