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交通運輸局

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承擔戰備支前運輸的有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溪區交通運輸局
  • 內設機構:3個
  • 局長:劉仁好
  • 副局長:陳家平
機構領導,主要工作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建設科,綜合科,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機構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劉仁好
黨委委員、副局長、海事處處長:陳家平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馬鴻飛
黨委委員、副局長:孟令宏
黨委委員、公路管理所所長:李博

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承擔戰備支前運輸的有關工作。
(三)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調控和平衡全區交通運力;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行業協會的工作,發揮交通行業協會的功能和作用。
(四)負責全區公路、水路的運政、路政管理,統一管理城鄉公路、水路客貨運輸(含小轎車定線客運、農村客運、城市道路客運、旅遊客運、汽車租賃、客運人力車、特殊物資運輸),計程車客運按現行體制管理,加強運輸服務業的管理,對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五)負責區屬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工程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積極配合協調省、市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對鄉村公路的建設、工程質量和造價管理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客貨運輸站場建設及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和審計監督工作,歸口管理區屬公路、水路收費站(卡)設定和收費工作。
(七)負責全區汽車(機車)維修市場、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實施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工作的行業管理。
(八)負責全區水上港航監督、船舶檢驗、船員培訓考核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維修市場管理。
(九)貫徹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監督實施交通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十)協助交通行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等涉外工作;管理涉及區屬公路、水路交通與國際組織間合作的有關事宜。
(十一)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能技術教育和職工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交通運輸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文秘、信息、督查、會務、接待、信訪、提案、檔案、史志、綜治、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績效目標考核和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黨委日常工作和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統戰、工、青、婦等日常工作。

建設科

貫徹執行交通建設(養護)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區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管理、建設和養護技術及質量管理;負責區組織實施的公路建設的立項,工程可行性報告的初審和報批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工程信息化管理;組織審查區屬交通建設大中型項目的初步設計;負責交通建設項目測設、施工、工程諮詢監理單位的資格審查和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與歸口執法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歸口行業的法制建設和政策研究及交通法規的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彙編工作;負責交通行業戰略研究、編制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環保、外資引進、設備進口,交通扶貧等綜合管理工作。

綜合科

負責協調指導交通運輸管理所、地方海事處、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所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對歸口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負責歸口的法律檔案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彙編工作及歸口行業的法制建設和政策研究;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擬定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貫徹技術經濟政策,監督實施交通運輸技術標準和規劃;承擔全區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職責,擬定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規劃,制定並執行城市客運管理的規章、制度。
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和工、青、婦等組織按有關章程、規定設定,負責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委書記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地理位置

地址:清溪路327
花溪區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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