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縣國家稅務局

花垣縣國家稅務局

花垣縣國稅局成立於1994年,花垣縣國家稅務局機關內設行政科室 8 個、直屬機構 1 個、事業單位 1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垣縣國家稅務局
  • 地點:花垣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花垣縣國稅局成立於1994年,現有幹部職工130人,其中在職97人,提前離崗3人,離退休30人。在職人員中,大專以上文化81人,占在職人員的83.5%。目前內設機構8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1個;負責全縣1000餘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95戶,小規模納稅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含未達起征點)830餘戶。
1994年,花垣縣國稅局曾下轄8個稅務所,負責全縣21個鄉鎮的稅收征管工作。之後,相繼經歷了撤所建分局、機構合併等機構人事制度改革,2003年撤銷農村稅務所,縣局成為一級徵收機構,辦稅服務廳成為全縣集中徵收和辦理涉稅事宜的場所。機構的變遷、歲月的流逝見證了花垣國稅的成長與進步,見證了一代國稅人勵精圖治、團結拼搏的風雨歷程,鑄就了花垣國稅曾經的輝煌:人員總量從建局伊始的99人到現在的130人;年齡結構轉向以中青年稅乾為主;文化程度大幅提升,大專以上文化從當年的22人、大學文化僅一人到目前的大專以上81人、大學文化25人。

機構設定

花垣縣國家稅務局機關內設行政科室 8 個、直屬機構 1 個、事業單位 1個。
(一)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 、綜合業務科
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以及監督、檢查、指導和諮詢答疑;征管崗責體系及制度建設,征管崗責體系考核;征管質量檢查、考核;征管改革的具體組織實施;各類稅收征管軟體推廣、套用的組織和指導(包括征管主體軟體、電子報稅系統、個體定位定稅管理系統等);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與外部門(地稅、工商等)征管業務工作的協調;各項征管表證單書的實物管理;個體、私營稅收征管業務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委託代征的政策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實物管理;稅控裝置推廣、套用工作的指導、管理;納稅評估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有關峰值的確定;稅種登記中稅政業務方面的確認;負責各類減免稅等涉稅事項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牽頭推行“一窗式”管理;涉外企業、出口退稅企業稅收政策管理;組織稅收執法檢查和推行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執法過錯追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受理稅務行政複議、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賠償等稅收法律事務;組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負責各類減免稅等涉稅事項的審批、報批以及納稅人資格認定、變更及年審管理(包括一般納稅人、福利、校辦、收購等企業資格的認定、變更、取消及年審以及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及稅前扣除等涉稅事項的審核和審批等) ; 綜合徵管業務調研以及本科室業務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等項工作。
3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 ; 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4 、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兩權”監督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調查、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
沒有設定監察室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監察室職責由人事教育科負責,設定專職監察崗位。
5 、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編制、上報、分配和下達,制定組織收入工作方案,對稅收收入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經濟稅源調查、研究、分析及重點稅源監控工作,分析、預測稅收收入情況;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金庫對帳、退庫、退稅管理;負責票證管理;負責納稅人稅種登記有關計征業務方面的確認;負責欠稅公告管理;負責定期分析巨觀稅負,發布行業、地區稅負變化情況,為納稅評估提供參考;負責全局征管數據管理以及本科室業務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等項工作。
6 、辦稅服務廳
負責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稅種登記,稅務登記證的發放以及工本費的收取;受理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辦理稅款(包括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徵收入庫和退還,將查補稅款入庫情況反饋到稽查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報稅、票表比對和異常情況的處理(包括移送後台);防偽稅控系統的日常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發售、繳銷、代開和工本費的收取;對辦稅中發現納稅人申報、繳稅、發票等違章行為進行處罰;受理各類待批文書並移送後台相關部門;為納稅人提供優質、規範的納稅服務;辦稅服務廳業務的數據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
7 、稅源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收管理工作,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納稅人涉稅事宜調查、報批工作;負責納稅人稅收日常檢查;負責對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負責稅收收入組織和落實;負責稅收催報催繳(不包括稽查查補稅款)和各類涉稅事項催辦工作;負責將日常檢查、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納稅人偷、逃、騙稅等違法案件移送處理;負責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
負責個體工商業戶、集貿市場稅收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業戶評稅、定稅和稅負調整工作;負責個體、私營經濟稅源調查、稅源分析、建帳建制管理;負責個體漏征漏管戶清理;負責個體工商業戶日常檢查和納稅評估工作。
有多個稅源管理科的,按照納稅人類別或區域進行管理,並將上述職責分解到相應的稅源管理科。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負責制定稽查工作規劃、年度稽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市)所有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工作,包括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負責組織實施上級布置的稅收專項檢查和上級轉辦或交辦的稅務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舉報案件管理和查處;負責稽查查補稅款、滯納金、罰款催繳工作;負責稽查案件的稅務執行和組織聽證工作;負責與公安、法院等有關執法部門的工作聯繫;負責將達到規定標準的涉稅案件提交縣(市)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負責稽查報表、總結、案例分析的收集、統計和上報;負責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管理和維護;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以及本局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
(三)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擬定本局稅收信息化套用規劃;組織、實施全局稅收信息化建設方案;負責制定各項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負責全局計算機系統運行管理和網路、硬體設備日常維護;負責稅務套用軟體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負責計算機套用安全管理;負責計算機技術培訓和指導;負責金稅工程防偽稅控企業發行和技術管理,稅控裝置技術支持;負責全局數據安全管理與外部有關部門數據信息的歸集、分類、存儲、加工與傳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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