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審核和編制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芮城縣財政局
- 位於:芮城縣
- 從事:財政工作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芮城縣財政局是芮城縣人民政府設立的正科級建制,現有在職行政事業人員114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巨觀經濟等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和執行全縣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參加擬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編制年度全縣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報告決算情況;當年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及上年決算情況;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管理財政票據。
(五)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審核和編制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管理縣本級財政銀行賬戶和縣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負責組織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編制縣級政府採購預算。
(六)根據全縣預算安排,確定全縣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產權界定等事項。
(八)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參與擬定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意見,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貫徹落實全縣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金支出。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擬定全縣會計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及補充規定;指導和監督全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全縣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監督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組織全縣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9 個股室 4 箇中心,下轄 10 個鄉鎮財政所。即:辦公室、預算股、綜合股、行財政、農財股、社保股、經濟建設股、監察股、統計評價股;會計核算中心(屬財政局二級局)、政府採購中心、財政信息中心、財政培訓中心;陌南鎮財政所、西陌鎮財政所、東壚鄉財政所、南衛鄉財政所、古魏鎮財政所、學張鄉財政所、大王鎮財政所、陽城鎮財政所、風陵渡鎮財政所、永樂鎮財政所。另外設掛靠財政局正局級單位的芮城縣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管理局(原芮城縣世界銀行貸款辦公室)。
芮城縣財政局主要職能股室工作職責:
預算股:
1、負責全縣財政預算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預算管理法規制度,推進部門預算工作。
2、編制政府預算草案,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
3、管理鄉(鎮)財政工作,建立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台賬。
4、管理預算指標和專項資金指標,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項。
5、制定公用經費標準及項目支出定額。
6、制定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預算的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
行財股:
1、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2、負責行政政法部門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預算定額的建議,分析研究事業發展狀況及預算編制應考慮的因素。
3、監督行政政法部門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審核單位財務決算。
4、建立行政政法部門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台賬,審核匯總單位人員工資情況。
5、負責監督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
綜合股: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非稅收入政策法規制度,擬定具體管理辦法。
2、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監督收費票據的使用情況。
4、負責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
農財股: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等部門的財務管理規定,擬定具體的管理辦法。
2、農業財務管理工作,提出部門經費開支標準、預算定額及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的建議。
3、監督農口部門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部門財務決算。
4、建立農口部門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台帳,審核匯總單位人員工資情況。
5、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完善農業投入增長機制,提出項目可行性和資金使用效益分析研究意見。
6、落實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政策法規,加強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經建股:
1、負責監督與管理國債專項資金、預算內基建資金、中央新增資金、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糧食補貼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等。
2、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搞好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以及中長期投資計畫的研究。
3、負責管理財政基建投資評審業務的委託工作,批覆建設單位工程概預算及決算,匯總編制基本建設年度報表。
4、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程取費標準,參與工程造價、工程定額的管理工作。
5、負責產業研發、環保、土地開發整理等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
6、負責管理家電、機車下鄉財政補貼資金的兌付工作。
社保股:
1、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制定本縣社保基金管理辦法。
2、編制全縣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決算。
3、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基金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繳和支付審核業務。
4、負責審核和監督低保資金、優撫事業費、大病醫療救助資金、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資金等專項資金的使用。
5、建立社保部門財政人員信息台帳,審核匯總分管單位人員工資。
6、負責社保專項資金監督使用。
監察股:
1、監督檢查財政政策法規制度貫徹執行情況,加強對財政資金運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2、宣傳貫徹落實《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監督、檢查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4、加強財政內部監督,督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陽光農廉、政風行風評議工作。
5、負責全縣會計管理工作,做好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登記及繼續教育工作,規範會計行為。
6、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認真開展會計“一法一例”執法檢查。
7、配合縣紀檢委做好各項工作。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股: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2、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3、參與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負責資產配置事項的審批,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等工作。
4、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的審批,負責與行政事業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組織事業單位長期閒置、低效運轉和超編準配資產的調劑工作。
5、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與管理。
鄉鎮財政所: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維護國家財經紀律。
2、大力宣傳黨的支農惠農政策,支持和促進新農村建設。
3、承擔本鄉(鎮)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管理和監督本鄉(鎮)各部門的財務收支活動。
4、加強鄉級轉移支付資金、支農專項資金管理與監督,搞好農民補貼網建設、農戶信息核查工作,及時足額發放各項惠農補貼資金。
5、負責世行貸款、政府舉債及支農周轉金回收工作。
6、開展政風行風建設,搞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7、深入農村調查研究,為財政支持“三農”建設提供決策依據。
8、完成其它財政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