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區監察局

芝罘區監察局

芝罘區區紀委與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芝罘區監察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芝罘區市府街76號
  • 辦公郵編:264000
  • 辦公區號:0535
  • 局長:矯炳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信訪室,紀檢監察室,執法監察室,宣傳教育室,案件審理室,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鬥爭,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區委、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基層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區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區委、區政府機關各部門、各基層單位黨組織和區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基層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區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對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廉政、黨紀政紀教育;組織指導基層宣傳教育工作和紀檢監察幹部培訓工作。
(七)負責對黨的紀檢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有關黨紀的政策規定。
(八)調查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基層單位制定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報告、總結、領導講話和有關檔案;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以監察局的名義與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下級單位聯繫;辦理區人大、區政府和市監察局交辦的行政監察事項;承擔文秘、督辦、信息、通報、機要檔案、保密保衛、行政事務、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和對外聯絡接待等工作;協調機關的有關工作。

信訪室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並核查部分案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紀檢信訪網路員的選聘、聯絡和指導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區委管理的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基層單位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配合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綜合、協調、指導基層的案件檢查工作。

執法監察室

負責對各基層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綜合分析;組織開展全區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參與區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負責協調廉潔自律專項清理工作;負責綜合基層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承辦黨風廉政監督員的選聘和聯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重大事故的調查;履行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

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組織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作。

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區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的案件,審核基層紀委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和公務員不服基層紀委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負責紀檢、監察政策法規的解釋和諮詢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政策法規業務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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