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芙蓉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是長沙市芙蓉區教育局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芙蓉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 印發單位長沙市芙蓉區教育局
  • 印發時間:2019年4月11日
  • 發文字號:芙教發〔2019〕10號
通知,正文,

通知

局屬各中國小、子弟學校:
經局務會研究同意,現將《芙蓉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長沙市芙蓉區教育局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正文

芙蓉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長發〔2016〕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長辦發〔2016〕5號)、《長沙市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實施意見(2017-2020年)》的通知(長政發〔2016〕4號)和《關於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芙蓉發〔2006〕8號)以及《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長政辦函〔2017〕27號)等檔案精神,切實規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行為,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春暉
副組長:梁汝嵐 湯孝澤 王躍斌
成員名單:區委辦、區政府辦、區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法制辦、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審計局、區住保局、區公安分局及各街道(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國小招生
(一)招生原則
公示學區,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
(二)招生對象
原則上年滿6周歲(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辦法
1.明確入學生源排序。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按照“房戶一致”優先原則,在劃定學區內按下列生源排序註冊入學。
(1)有房有戶。
①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與適齡兒童本人戶籍所在地一致,均在學區內,以房屋產權證為依據入學。
②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內房產,適齡兒童本人戶籍地址在長沙城區(不含望城區,下同)但不在學區內,以房屋產權證為依據入學。
(房屋產權證是指住宅性質的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是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已實際居住但房屋產權證暫未辦妥,以房屋預告登記證為依據。下同。)
(2)有戶無房(第一類)。
①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長沙城區均無房產,適齡兒童本人戶籍一直屬於學區內,其父母在長沙城區工作,實際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或租住在學區內單位自管產權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經街道、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一驗證情況屬實,以共同居住的房屋產權證或租住房為依據入學。
②適齡兒童父母因組織或人事部門批准工作調動、部隊轉業、人才引進等原因在長沙工作,同時適齡兒童本人戶籍已遷入學區內,適齡兒童本人和父母在長沙城區均無房產,租住在學區內,經街道、社區及所在單位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一驗證情況屬實,以當前租住房為依據入學。
(3)有房無戶。
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購買住房並實際居住,但適齡兒童本人戶籍沒有遷入長沙城區,以房屋產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為依據入學。
(4)有戶無房(第二類)。
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長沙城區均無房產,租住在學區內,適齡兒童本人戶籍遷入學區內,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長沙城區就業,經街道、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統一驗證情況屬實,以當前租住房為依據入學。
(5)無房無戶。
適齡兒童本人戶籍不在長沙城區,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長沙城區務工且持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並辦理了居住證且參加了長沙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當前租住房為依據入學(居住證與養老保險參保均至少滿一年)。
2.明確入學證件
(1)第一、二、三、四類生源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有效證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和房屋產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無房證明、租房契約),同時配合提供兒童的出生證、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證明(或全國學籍系統列印的學籍卡)等。
(2)第五類生源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芙蓉區居住證、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明(居住證和養老保險參保須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內)、適齡兒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長沙市無房證明,同時配合提供適齡兒童的出生證、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證明(或全國學籍系統列印的學籍卡)等。
3.明確報名與錄取辦法
(1)4月1-15日,家長自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渠道如下:
①電腦端:登錄http://rxbm.csedu.gov.cn網站;
②手機端:關注“長沙教育服務平台”微信公眾號。
(2)5月18-19日,學校接受學區內符合條件的第一、二、三、四類生源適齡兒童現場報名。
(3)6月16日,符合條件的第五類生源適齡兒童報名。
(4)7月1日前,學校確定1-4類生源錄取名單。錄取時,學校依據“房戶一致”優先和“先學區內,後學區外”的原則,嚴格按生源排序錄取,錄滿為止。
(5)8月底前,對個別學校由於生源增長導致學位不夠,不能完全接納本學區適齡兒童入學的特殊情況,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
三、國中招生
(一)招生原則
區為主,保入學;市協調,保公平。
(二)招生辦法
今年我區國中招生繼續實行微機派位,具體辦法是:升入公辦國中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指標到校、微機派位”的方式進行;升入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國中按照“自願報名、免試入學、微機派位與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已被提前錄取的特長生(含特色招生)、配套入學學生,不再參加微機派位和民辦、子弟學校的自主招生。
(三)招生政策
1.公辦國中按照多校劃片和配套入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多校劃片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提前為每所國小劃定4所或以上的國中,由市教育局下達微機派位計畫,統一舉行國小升國中聯合微機派位(高新區繼續按照單校劃片,對口升學的招生方式進行)。因住房搬遷等客觀原因需要跨區域參加微機派位的學生,依據戶籍、房產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一參加微機派位。
2.已通過市教育局審批,具有招收特長生資格的公辦國中須於4月5日前,上報特長生招生實施方案到市教育局學生工作處審定。4月20日前,學校對外公布經審定後的本校特長招生實施方案。4月20-26日,家長和學生到有項目的國中學校自願報名,並參加專業測試。凡被公辦國中錄取的特長生,必須與招生學校簽訂《特長招生承諾書》,並將唯一的《特長招生承諾書》交畢業學校。特長生不再參加微機派位,不再參加任何學校的招生錄取。國中學校根據簽訂的《特長招生承諾書》,將信息錄入“長沙市國小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便於及時核對和系統查重。4月28日前,國中學校通過“長沙市國小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列印《2019年長沙市城區國中學校特長招生匯總名單》,連同《特長招生承諾書》(另一份學校留存)一起上報市教育局。
3.民辦國中和子弟國中要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凡與公辦學校合作辦學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畫的50%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凡沒有與公辦學校合作自主辦學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畫的20%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派位計畫面向城區所有自願選擇的國小畢業生。6月10日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上報自主招生實施方案到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備案。6月16日-30日,未派中志願學校的學生自願選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就讀的,攜帶戶口簿、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資料到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參與自主招生;學校同意錄取,與學生和家長簽訂《2019年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國中自主招生承諾書》(簡稱《自主招生承諾書》)一式兩份,國中學校一份,學生家長一份。7月10日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根據簽訂的《自主招生承諾書》,向市教育局上報自主招生預錄名單。
7月中旬,市教育局審定自主招生預錄名單,確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錄取結果。
4.配套學校主要接收該小區業主子女入學,學位不夠時,按照“房戶一致”優先原則,根據生源排序安排入學。學位有富餘時,富餘學位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實行多校劃片,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安排周邊其他國小畢業生入學。配套生招生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檔案執行,嚴把資格認定關。4月20日—26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全套報名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如實填寫《2019年長沙市城區國小升國中配套入學學位申請登記表》(以下簡稱《申請登記表》)到對應配套國中學校辦理報名資料現場驗證和覆核手續。4月27日—30日,國中學校整理經初審通過的配套入學業主子女資料檔案袋,連同《報名匯總表》一起報送市教育局。5月5日—15日,市、區兩級教育局組成聯合審查組統一進行資格複審。聯合審查組對符合配套入學資格的學生,在“長沙市國小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中審核並下發,學生以配套入學方式錄取。
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配套入學學生,不再參加微機派位,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學校(含民辦、子弟學校)的招生錄取。
5.雙盲子女、行動困難(含下肢殘疾、視力殘疾、腦癱、精神性疾病等)的殘疾兒童由家長填好《長沙市雙盲子女、殘疾兒童畢業就近分配申請表》,於5月10日前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其資料後,可在微機派位前就近安排到公辦國中學校。
6.因住房搬遷需跨行政區或學區升學的國小畢業生和在長沙城區以外學校就讀需回長沙市城區升學的國小畢業生(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簡稱外地回長生),須於4月15日之前登入“長沙市普通中國小入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跨行政區和外地回長的於4月28-30日,由家長帶齊相關證件(具體要求同國小入學證件)和學生全國學籍證明列印件等到長沙廣播電視大學(芙蓉區蔡鍔中路順星橋48號)辦理跨區或外地回長資格覆核手續;跨學區的於4月22-26日,由家長帶齊相關證件到就讀國小和區教育局辦理跨區資格覆核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各學校要統籌做好符合條件的肄業班(畢業年級除外)學生的轉學插班工作。學校要在招生公告中公布本校轉學插班手續辦理的相關要求和程式,採取集中登記和平時登記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學校要挖掘學位潛力,科學安排入學。確因學位有限無法安排的,學校要將情況反饋到區教育局教育科,然後按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調劑到有富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2.因特殊原因未參加微機派位的外地回長學生和符合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求入讀國中的,由區教育局教育科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按相關要求調劑安排入學。
3. 各中國小校要積極主動到學區範圍內的街道(社區)了解生源情況,特別要做好芙蓉區戶籍的殘疾、貧困、留守等困境兒童的摸底統計和入學報名工作,有特殊情況無法入學的兒童要將情況及時上報基礎教育科,確保學區內符合入學件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入學率100%。
4.2019年小升初微機派位志願填報時間為5月25日,現場派位時間為6月15日。國小畢業考試時間為6月22 日。國中新生分班考試時間為8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區委、區政府牽頭,組織、宣傳、監察、法制、教育等相關部門參與的招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中國小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與部署,負責招生政策的執行與監管。區教育局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區公安分局、區人社局、區住保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社區(村)應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和學校做好招生工作相關信息的採集、審驗等工作,確保提供的戶籍、房產、社會保險、居住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各學校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負責本校的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平穩有序。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畫。國小招生計畫由區教育局核定後執行。公辦國中招生計畫系指令性計畫,由市教育局中招辦統一協調、管理,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確保每一個學生有一個公辦學位。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招生計畫。
(三)嚴格規範招生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文化考試,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聯合舉行或變相舉行招生考試,不得以培訓機構成績作為學生入學依據,不得以招收特長生或特色招生為名招收擇校生。
(四)嚴格規範招生秩序。中國小校要嚴格按照市、區統一規定的招生時間開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啟動招生,擾亂招生秩序。城區國中微機派位後禁止學生在公辦學校之間“二次流動”。
(五)嚴格控制班額容量。國小一、二年級班額控制在45人以內,國小三、四年級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國中一、二年級班額原則上控制在50人以內,國中三年級班額控制在55人以內。對於符合條件的轉學插班學生,在不產生大班額的情況下,由學校自行安排入學;對於超過55人的大班額必須全面化解,一校一案,平穩有序。
(六)嚴格規範學籍管理。嚴格執行《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實行升學、考試、招生、註冊學籍聯動機制,“一人一號,籍隨人走”,嚴禁異地註冊學生學籍。
(七)嚴明招生工作紀律。全區各單位及其幹部職工,尤其是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當好表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區教育局和學校提出違規擇校要求。區教育局和學校不得受理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違規擇校要求。對違規接收的擇校生,不註冊學籍,不核撥公用經費,一律予以清退,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注重宣傳引導。區教育局要及時公開招生政策及相關信息,各學校要通過校園網路、召開家長會、發放宣傳手冊、設定招生諮詢接待日和招生諮詢電話等方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升服務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九)嚴格責任追究。區監察局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和違規行為的查處。區公安分局要加大對招生欺詐行為的打擊力度。區教育局要加大對違規招生行為的處罰,凡學校違規招生一經查實的,對學校主要負責人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在招生過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屬檔案:
1.芙蓉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入學的有關情況說明
2.芙蓉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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