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農業農村局

芒市農業農村局

芒市農業農村局,是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不再保留市農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芒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芒市斑色路6號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部門:芒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職責。參與涉農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打造“綠色食品牌”。組織農業會展,促進招商引資,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市場開拓的建議。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經濟作物、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促進綠色發展。負責漁政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涉農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參與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和省、州、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計畫、財政項目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建議,按照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科技人才工作。擬訂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參與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車輛、計畫生育、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文書檔案、綜合性會議組織、綜合檢查考評、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社團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負責局系統綜治維穩工作。管理全局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職務的申報推薦審查和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編制全局財務預算,經批准後做好安排落實工作,並掌握各項資金的開支情況,搞好管理與監督;指導農業行業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其保值增值;統籌布置農業保險工作。
政策法規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開展本部門承擔的行政處罰和農資市場監管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監督,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組織協調。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承擔農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負責有關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和彙編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工作。牽頭承擔公平性競爭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有關工作。牽頭負責涉及農業農村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綜合協調市級農業農村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芒市政務服務管理平台中農業農村業務辦理、結果公開等工作。承擔“雙隨機、一公開”、頒發許可證、設施農用地備案等工作。
種植業與綠色食品管理股。起草種植業發展規劃。指導糧油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有關工作。指導農藥、肥料科學合理使用。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牽頭負責農業綠色發展工作。起草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農產品綠色生產。牽頭組織“綠色食品牌”及“三品一標”認證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組織、管理協調、督促檢查和績效考評職責。承擔甘蔗、菸草、茶葉、蠶桑、花卉、水果、蔬菜、咖啡、中藥材等特色經濟作物的發展管理工作,起草有關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起草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畜牧獸醫與漁業管理股。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漁業發展政策、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市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維護邊境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指導漁業安全生產。指導市內重點江河漁政管理和水生資源養護。起草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
農業機械管理股。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負責組織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牽頭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市場與經濟信息股。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培育、保護、發展農業品牌和農產品市場開拓工作。組織開展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牽頭負責農業會展經濟、招商引資和農產品出口工作。參與農業涉外事務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引導農業結構調整。
鄉村產業發展股。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農業現代化、特色小鎮、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科技教育股。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科技發展政策、規劃、計畫。負責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和農業科技項目管理工作。組織農業科技成果鑑定、評審和獎勵。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外來有害生物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農民科技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等工作。承辦農業生態環境及農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村節能減排、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等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牽頭負責河湖長制工作。
農村事業管理股。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有關重大政策建議。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鄉村治理。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農民增收工作。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指導閒置宅基地和農房利用。
農業建設計畫管理股。提出農業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紹國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入選德宏州第四批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單位擬命名名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