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公司

航運公司,是指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管理人或者光船承租人。

《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航運公司責任,國際航運,航運公司導航,

《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航運公司責任

第四十條 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應當保證被指派任職的船員滿足下列要求:
(一)持有適當、有效的適任證書,熟悉自身崗位職責;
(二)熟悉船舶的布置、裝置、設備、工作程式、特性和局限性等相關情況;
(三)具有良好工作語言運用及溝通能力,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和執行安全、防污染和保全職能時,能夠有效履行職責。
第四十一條 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應當建立並完善船員培訓制度,按照以下要求加強對本公司、機構船員的培訓:
(一)按照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的規定製定並執行有關培訓、見習等方面的培訓計畫,並在培訓、見習記錄簿內如實填寫或者記載;
(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應當由本公司、機構負責的其他各類船員培訓有效實施。
第四十二條 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應當備有完整、最新的船員管理法規和相關國際公約。
航運公司及相關機構應當建立船員檔案,對船員錄用、培訓、資歷、健康狀況以及有關船員考試、證書持有情況等信息進行連續有效的記錄和管理,並確保可以供隨時查詢。

國際航運

國際航運是基於船舶與海洋工程的關於海上貿易、運輸、管理的專業。由於船舶、貨物、港口及其它方面的種種原因,使得船方在運輸貨物時增加費用開支或蒙受經濟損失,船方為補償這些開支或損失,除基本費率外,規定另外收取的費用,就叫附加費(Surcharge或Additional)。航運附加費加費種類繁多,而且隨著一些情況的改變,會取消或制訂新的附加費。

航運公司導航

全球航運公司一纜航運企業是既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相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法定條件,也要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規定的以船舶運輸為經營項目的企業。航運公司排名1 丹麥的馬士基航運Msersk Line 2 瑞士地中海航運MSC 3 法國達飛航運CMA CGM 4 中國台灣長榮航運Evergreen 5 德國哈帛琉埃德航運Hapa-Lloyd 6 中國中海集運CSCL 7 新加坡美國總統輪船APL 8 韓國韓進航運Hanjin 9 中國中遠集運COSCO 10 日本郵船集運N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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