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工商管理局,位於舟山市,其主要負責宣傳、開展行政執法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工商管理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舟山市
- 職責: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依法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2、依法組織管理各類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登記,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3、依法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取締無照經營。
4、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受理和處理消費者舉報投訴,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6、依法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7、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8、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9、依法組織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著名商標。
10、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領導和管理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指導與工商行政管理業務有關的社會團體的工作。
12、承辦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處室的職能: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和協調各科(室)的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秘、督查、宣傳、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和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系統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財會人員業務培訓,物資裝備管理和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及監督管理;管理系統收費項目及規費的收繳使用;對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指導工商學會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人事檔案和勞動工資的管理;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考察、任免、調配和管理本系統幹部;負責指導系統的幹部管理和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的思想政治建設、基層隊伍建設,以及縣分局優秀班子、視窗、所創建工作的指導;調查研究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情況,規劃指導系統基層工商所設定工作;負責組織管理本局機關及全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評比和表彰先進及評殘撫恤人員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本系統幹部人事、隊伍建設的有關材料形成、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上級或本級布置的(局機關、系統)各項政治、文體活動的開展。
法規處
參與和協助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規章草案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清理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核審聽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應訴工作和賠償工作;參與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組織、指導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承擔局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局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局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註冊處(註冊分局、外資處)
組織管理並指導各類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各類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登記註冊情況的統計;協助辦理有關登記註冊行政複議案件。
註冊分局、外資處與註冊處合署。負責市屬範圍內各類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名稱核定、登記註冊並頒發證照。
經濟檢查處(經濟檢查支隊)
組織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查處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指導、協調系統經濟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辦案經費、罰沒款管理和辦案裝備工作。
經濟檢查支隊與經濟檢查處合署。負責管轄範圍內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案件;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查處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
商標廣告監管處
組織管理並指導商標監管工作,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管理商標使用許可及商標印製的監管工作;負責省著名商標的推薦、審查、上報工作和續報;協助辦理商標侵權行政複議案件;組織實施對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廣告違法行為;協助辦理廣告違法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系統廣告管理工作,負責廣告經營單位資質和臨時廣告經營活動的審核;對市級媒體電視、電台、報刊廣告實施監測;指導各縣分局廣告監測工作。指導商標品牌協會、廣告協會工作。
監察室
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廉政建設的有關政策法規,提高幹部拒腐防變的自覺性;制訂行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章制度,並且組織落實各項制度;認真組織落實懲防體系和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對幹部的行政事務工作的監督,組織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認真解決民眾信訪反映問題,充分發揮信訪舉報工作對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的監督、教育、保護作用;認真做好對違紀事件調查、取證工作;對各縣(分)局的紀檢、監察工作的具體指導工作。
市場契約監管處
組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 對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實施市場名稱登記;監管市場舉辦單位、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指導各類市場的培育發展、改造提升工作; 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整治; 開展星級文明規範市場創建活動;負責指導全市經紀人、經紀機構的監督管理; 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 組織開展“守契約重信用”活動以及實施契約信用公示;組織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監管拍賣行為;指導市場協會工作。
12315舉報申訴指揮中心(消保處)
指導全市工商系統“12315”舉報申訴指揮中心的工作;受理各類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並根據舉報內容及職能分工移交有關處室處理;受理消費者的申訴,提供政策諮詢;調解消費糾紛;組織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市場契約處承擔的監管任務除外)。
企業監管處(個體私營經濟監管處)
指導和實施對全市各類內、外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有關情況的日常監管;組織指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負責個體、民營經濟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調查研究個體、民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擬定助動個體、民營經濟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協調個體、民營經濟發展與管理的問題;指導舟山市個體勞動者協會、舟山市民營企業協會工作。
工商信息管理辦公室(信用辦)
負責組織、管理、協調、實施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部信息化建設;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轄區內通過網路進行的經營行為;負責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網路的統一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收集、匯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網路的數據、資料等有關信息;負責企業信用相關工作。
直屬分局
組織宣傳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進入市直屬市場交易的各類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登記,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部門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對經紀人,經紀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指導其行業協會工作,會同協會組織全市各類經紀人員培訓、發證;依法對拍賣行業實施監督管理,規範拍賣行為;依法對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所轄市場和行業實施契約、廣告監管,辦理契約備案、查處廣告違法違規行為;對所轄市場和行業實施日常巡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取締無照經營,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舟山市消費者委員會
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消費知識的宣傳;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售後服務和消費者的意見進行調查、比較分析,並公布結果,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受理消費者投訴,對投訴事項依法進行調查、調解,或者移送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有突出成績的經營者進行表彰,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予以揭露、批評,情節嚴重的,可採取登報、告示等形式告知消費者;建議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行政措施,要求經營者採取適當措施維護消費權益;與行業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就商品和服務的“三包”、售後服務作出約定;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能;完成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舟山市民營企業協會(市直屬民營企業協會、市個體勞動者協會)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路線、政策、教育、引導會員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做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政治思想、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組織個私會員開展文明經商、優質服務活動,開展各種競賽和先進的評選活動;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提供法律諮詢,維護會員正當經營和合法權益。聘請具有律師資格的律師為協會的常年法律顧問,組織、指導各地開展法律諮詢和民事糾紛的調解工作,為會員提供有關經濟技術政策,行政法規的諮詢服務;幫助會員提供生產經營、信息等中介服務,組織交流生產經營管理經驗,組織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及各類培訓,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職業技能和技術職稱的考核評定工作。興辦為會員服務的經濟實體;協助地方黨委組織、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民營企業黨、團、工會、婦女組織的建設,指導民營企業加強對職工的教育;了解和反映個私民營經濟發展現狀,研究探討個私民營經濟在發展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向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發展個私民營經濟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個私民營經濟進行行政管理,協調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投資者、經營者與政府有關部門、其它經濟組織的關係;協調會員企業開展相互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及對外經濟、技術交流、業務培訓等項活動;組織開展健康有關的社會活動和文體活動,豐富會員生活,同時要做好民協、個協系統的信息報導宣傳工作,加大協會工作的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加強民協、個協工作人員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工商局和上級協會及主管部門委託和下達的各項任務。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和設施的統一採購和配置;保障辦公和公共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負責市局大型會議、大型活動的服務工作和外來人員食宿接待、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公務用車保障,承擔機關車輛的使用、維護、保養和安全等工作;負責市局的辦公用房規劃、固定資產管理以及房改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的水、電、氣供應、維護、綠化等基礎設施管理工作;承擔機關的綜合治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幹部培訓中心(市個體勞動者培訓中心)
承擔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工作人員和個協、民協工作人員的教育,以及全市個私勞動者職業道德、職業技術等培訓。
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學會
1、開展有關社會主義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理論與實踐的研究,並向領導機關和有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2、組織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召開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學術會議;
3、編輯出版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學術書刊、資料;
4、指導、協調各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學會的活動;
5、開展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論、政策和法規的宣傳、諮詢、服務和培訓等工作;
6、參與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部門設定
辦公室
人事教育處
法規處
註冊處(註冊分局、外資處)
經濟檢查處(經濟檢查支隊)
商標廣告監管處
商標廣告監管處
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