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市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進行勞動保障監察。負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和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