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市政府入口網站安全管理制度

《興平市政府入口網站安全管理制度》為加強我市政府入口網站和子網站群(簡稱政府入口網站)安全管理,確保政府入口網站的整體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政府入口網站和子網站群(簡稱政府入口網站)安全管理,確保政府入口網站的整體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政府入口網站,是由興平市政府網主網站(簡稱主網站)和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辦事機構以及我市部分重點企業的子網站(簡稱子網站)組成的政府入口網站群。
本制度所稱信息資源,是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在履行管理職責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獲得或掌握的應公開發布的政務信息和公共服務信息。
第三條 興平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是政府入口網站的領導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政府入口網站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並具體承辦主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為各子網站提供網路環境和技術支持。
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辦事機構以及我市部分重點企業的子網站建設、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並接受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三章 信息資源管理
第八條 政府入口網站信息資源開發建設管理工作由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各部門有義務根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需要進行信息資源的採集、加工和開發工作。
第九條 政府信息資源必須按《興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市政府入口網站內容保障工作的意見》有關內容進行公開,並遵循“誰發布,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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