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國家稅務局

興寧市國家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興寧市稅務局,是由原興寧市國家稅務局、原興寧市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興寧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興寧市國家稅務局、原興寧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寧市國家稅務局
  • 局黨組書記:袁輝祥
  • 副局長:肖偉年、吳利宏、曾益平
  • 紀檢組長:劉建雄
機構簡介,機構概況,機構配置,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現任領導,機構職能,榮獲獎項,

機構簡介

興寧市國家稅務局是興寧市行政區域內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全職能局,擔負著全市範圍內的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或股份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金融保險業部分營業稅的征管和出口退稅的管理工作。所轄業戶約5201戶,主要稅源為機械、電力、工藝、商業、紡織、煤炭等行業。

機構概況

機構設定情況。
地圖
局領導班子組成人員:局領導班子共有5人,分別是:局黨組書記、局長袁輝祥同志,副局長肖偉年同志、吳利宏同志、曾益平同志,紀檢組長劉建雄同志。

機構配置

根據工作職責,興寧市國家稅務局相應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興寧市國家稅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根據《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於加強和改進稅務系統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國稅黨字〔2007〕9號)有關精神,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
承擔機關固定資產和財務管理以及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
(2)政策法規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4)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實施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協助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前優惠政策等;負責處理不需要立案或調查取證的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
(5)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監督檢查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組織實施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8)稅源管理一科
研究制定稅源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9)稅源管理二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上報、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10)稅源管理三科
研究制定稅源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黨建工作。

直屬機構

興寧市國家稅務局設定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
稽查局負責在管轄的範圍內組織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對市局交辦、督辦的重大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市局交辦、轉辦及徵收管理部門移交的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市局稽查局對稽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的組織與配合;負責與管轄範圍內的公、檢、法等部門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涉稅問題稽查和協查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轄管範圍內稅收專項檢查和整頓規範稅收秩序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內設機構5個,級別為副股級,名稱為:辦公室、綜合選案股、檢查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

派出機構

興寧市國家稅務局設定5個派出機構,名稱分別為:寧中稅務分局、龍田稅務分局、黃陂稅務分局、坭陂稅務分局、葉塘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稅務分局設定3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名稱為:綜合業務股、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股。

事業單位

興寧市國家稅務局設定1個事業單位,名稱為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興寧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鄭旭彪
國家稅務總局興寧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古小鵬
國家稅務總局興寧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何坤文、曾益平、劉建雄、羅偉、黃立權、劉文勝、丘碧華、張添華
國家稅務總局興寧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賴銘學
國家稅務總局興寧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羅新峰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興寧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稅務機關和興寧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梅州市稅務局和興寧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榮獲獎項

興寧市國家稅務局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創建“學習型、法治型、服務型、和諧型”國稅為載體,把“三個文明”建設作為推動國稅工作全面發展的強大動力,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通過以人為本,強化國稅內部建設;建章立制,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征管,推動國稅全面發票,取得了豐碩成果:連續多年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工作任務,多次被廣東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單位”光榮稱號,多年被評為“廣東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也連續多年被梅州、興寧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連續八年在興寧市直機關作風評議中獲A類單位第一名,還湧現出一大批各級的文明單位、先進個人和優秀國稅工作者,各項工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認可,樹立了興寧國稅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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