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縣交通運輸局是興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縣交通運輸局
- 地點:興安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簡介,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興安縣委員會 興安縣人民政府關於興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興發〔2010〕35號)檔案精神,設立興安縣交通運輸局,為興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上級機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縣交通局的行政管理職責和原縣建設局指導城市客運部門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三)全縣地方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和審計督察工作職責劃出。
主要職責
(一)興安縣交通運輸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縣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決定決議。
(二)興安縣交通運輸局根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編制全縣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三)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地方公路橋樑、客貨運站等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對鄉村道路的建設、養護、管理提供技術和業務指導;審批公路兩側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牌等設施的設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四)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的管理,包括旅遊運輸、機動車維修、運輸服務、客運場站管理(含營運性停車場、汽車及機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公路、水路、船舶等歸口管理工作);負責運力的巨觀(總量)調控,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歸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檢查站,組織協調重點物資搶險和救災物資運輸。
(五)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的路政、運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的行業管理,保障全縣公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
(六)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公交營運管理和計程車管理工作,促進全縣公交客運全面發展。
(七)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國防交通戰備保障工作。
(八)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交通系統幹部職工的精神文明建設、職工隊伍建設和業務技術培訓工作。
(九)興安縣交通運輸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設定4個職能股室。
(一)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工作職責:
1.協助局領導貫徹實施上級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
2.建立建全和組織實施局機關的管理制度,並進行督促檢查;
3.深入調查研究,做好信息的收集與反饋,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4.協助領導抓好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助分管領導做好宣傳報導工作;
5.負責局屬機構的人事調配工作和幹部職工工資的晉升、調整和年度考核工作;
6.負責文電辦理工作,嚴格執行文電處理程式和保密規定,並負責管理好局檔案室;
7.辦好局裡的會務,做好會議記錄,協助分管領導檢查督辦局辦公會議所決定事項的落實,做好上傳下達;
8.負責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並按有關規定做好登記備查;
9.負責對外接待工作;
10.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計畫財務股
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有關部門制定的基建管理方針、政策、規定,制定本局投資管理規定和辦法;
2.對全縣交通運輸政策規劃和投資計畫進行監督、指導和檢查,嚴格把關計畫內各項目的撥款,並掌握進度,杜絕專款不專用現象的發生;
3.認真貫徹國家各項財經政策、法規,認真遵守財務制度;
4.負責全縣交通行業財務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
5.負責建設和管理交通行業財務信息網路系統;
6.負責編制交通資金綜合使用計畫,組織二層機構的財務會計核算,負責彙編交通行業各項財務預決算報表;
7.負責本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興安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股
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精神;
2.負責對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實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調查上報工作;
3.負責對二層單位及客運企業、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考評;
4.負責完成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興安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2.負責轄區內道路公共運輸客貨運輸、水路交通、客運出租汽車、公交運營管理、交通安全設施的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工作;
3.依據管理許可權,審批道路運輸企業的開業、停業申請,核發經營許可證;審批縣鄉公路路政許可項目,審批從事營業性水路運輸的單位或個人開業、變更、停業和歇業手續;
4.負責對全縣轄區範圍內公路、水路交通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工作;
5.負責轄區交通行政執法和交通運輸服務的投訴、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興安縣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