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

興安盟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

興安盟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興安盟文化旅遊體育局所屬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受興安盟文化旅遊體育局、興安盟新聞出版廣電局委託執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烏蘭東大街名都家居2號樓14樓 
  • 性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盟有關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擬訂全盟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2、負責烏蘭浩特市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市場的綜合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行為,查處演出、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文化藝術經營、展覽展播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除製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中的違法行為,查處放映未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片和走私放映盜版影片等違法活動;查處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方面的違法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非法出版單位和個人的違法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查處網路文化、網路視聽、網路出版等方面的違法經營活動;負責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查處旅遊經營單位和個人的違法經營行為,完善涉旅企業服務質量監督體系;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負責體育市場秩序、服務質量監督、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查處高位體育項目經營單位和個人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負責該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依法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及各級政府賦予的其他執法職責。
  3、查處或組織查處全盟文化、廣電、旅遊市場重特大違法違規案件和跨區域案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機制,負責處理文化、廣電、旅遊市場重特大突發性事件;負責全盟文化、廣電、旅遊市場重特大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指導、監督各旗縣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開展執法業務工作。
  4、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場舉報機制,規範“12318”文化旅遊市場舉報受理平台,受理全盟範圍內文化廣電旅遊市場行業違法違規舉報和投訴。
  5、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引導、規範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全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行業大發展、大繁榮。
  6、制定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加強全盟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建設;承擔全盟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7、承辦盟文化旅遊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單位負責人:張彥濤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包括綜合科、綜合執法一科、綜合執法二科、綜合執法三科、法制監督科共5 個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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