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

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

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興安盟行政公署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內蒙古烏蘭浩特市興安盟黨政綜合大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興安盟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興安盟關於工業、信息化發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興安盟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工業運行中生產要素綜合協調,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三)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自治區和興安盟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工業園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盟工業園區布局規劃,促進工業園區健康發展。
  (五)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興安盟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六)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訂工業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七)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研究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提出政策建議。貫徹落實國家軍民結合發展規劃,促進軍民結合產業發展。
  (九)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
  (十)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與盟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盟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盟信息化推進工作。
  (十二)與興安盟發改委(能源局)有關職責分工。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監測全盟電力運行,落實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和電力市場建設實施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電力其他職能由興安盟發改委(能源局)負責。
  (十三)完成盟委、盟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魏大勇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議組織、機要保密、信息檔案、制度建設工作。負責起草局內重要的綜合性文稿。負責機關財務、人事、普法、信訪及後勤服務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承擔全盟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綜合協調。落實全盟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推進電力市場計畫的實施。協調解決電力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電力需求側管理。
  (三)投資規劃科。組織擬訂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自治區和興安盟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自治區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負責產業政策綜合協調工作。
  (四)工業園區科。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負責工作園區經濟運行統計分析。負責國家、自治區級工業園區設立、升級、擴區、調位申報工作。承辦工業園區考核評價工作。
  (五)裝備消費品與科技電子科。承擔裝備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依託國家、自治區和興安盟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負責軍民結合推進綜合協調工作。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智慧財產權、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電子製造業管理工作,負責電子製造業運行分析。
  (六)鹽業管理與民爆科。負責制定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管理全盟鹽業工作。按照自治區食鹽主管機構要求,對食鹽生產、批發企業資質進行審核。按照自治區的規定,加強工業鹽管理,嚴格防止工業鹽流入食鹽市場,確保食鹽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並報同級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配合自治區鹽業主管部門做好食鹽儲備工作。承擔全盟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
  (七)原材料與節能綜合利用科(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化工、冶金、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技術規範、標準和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以及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八)信息化和軟體服務業科。擬訂工業信息化規劃。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協調全盟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
  (九)中小企業科。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巨觀指導、綜合協調服務和政策落實。指導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全盟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培訓合作。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擔保服務與協調工作。
  機關黨委。承辦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的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紀檢監察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婦委會、青工委工作。
  負責人: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魏大勇

所屬事業單位

  (一)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為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相當於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以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名義行使執法權。負責宣傳和貫徹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擬定 全盟工業和信息化綜合執法工作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節能執法工作,對重點工業用能單位開展監督執法檢查;對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用能設備及禁止建設的耗能高的項目進行監察執法;對主要用能設備能耗指標和單位產品能耗指標進行監察執法;對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執法等。具體行使興安盟行政區域內食鹽行業的行政處罰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承擔興安盟行政區域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等方面的行政處罰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以及職責範圍內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受理工業節能、食鹽、民用爆破物違法案件的投訴、舉報;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隊長楊樹林
  (二)興安盟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中心
  為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相當於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協助局機關宣傳、貫徹國務院《中小企業促進法》、自治區《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等政策、法規。負責中小企業平台的運行與維護工作。承擔企業經營活動、產品開發、技術創新、產品展銷、品牌創建、上市引導等諮詢與服務工作。承擔中小企業基礎數據的收集整理及中小企業人才庫的建設工作。協助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保護自主智慧財產權。組織中小企業參加跨行業、跨區域活動,承辦中小企業人才素質提升等業務培訓活動。引導有關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協助中小企業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開展技術協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興安盟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中心主任陳振清
  (三)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保障中心
  為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相當於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經濟運行、投資規劃、會務、辦公設備維護、檔案日常整理等機關運行保障的技術性、輔助性與事務性工作。負責興安盟企業項目的信息諮詢、可研論證、技術推廣、技術培訓、產品開發、設備調劑、設備招標等服務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興安盟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保障中心主任趙麗

機構地址

內蒙古烏蘭浩特市興安盟黨政綜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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