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住建局

根據《中共興仁縣委興仁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通[2010]5號)檔案,設立興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仁縣住建局
  •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
  • 內設機構:12個
  • 財務股:管理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資金
興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12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財務股,(三)政策法規股?,(四)住房保障和改革發展股,(五)房地產市場監管股,(六)城鄉規劃管理股,(七)建築行業與質量監督管理股,(八) 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股,(九)房屋拆遷管理股,(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股,(十一)勘察設計管理股,(十二)行政審批股,其他,

興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聯絡、接待、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統計、目標績效管理、本系統計畫生育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車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本單位工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技術職稱評聘;承擔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設主任1名。

(二)財務股

負責管理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資金;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本局各項資金、規費的收繳和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指導所屬單位財務活動。
設股長1名。

(三)政策法規股?

負責制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方案,擬定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制度;負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的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檢查;組織行政執法質量評議考核;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違法案件的交辦、督辦和立案查處;負責議案、提案的辦理;負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研究制定本系統普法工作規劃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信訪工作。
設股長1名。

(四)住房保障和改革發展股

(興仁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住房保障措施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中央、省、州及縣政府廉租住房資金的使用;擬訂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措施並指導實施;規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辦理縣直單位公房出售、出租的審批;承擔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設股長1名。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股

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定房地產市場建設、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和住宅產業化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企業、房屋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初審、年審和監督管理;指導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負責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工作;指導物業管理維修資金的收繳和監管使用;負責協調解決物業管理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承擔監督管理房地產行業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認證申報工作。負責全縣商品房預(銷)售許可的審批工作;負責房地產二級市場交易管理和房地產估價機構的日常監管;負責全縣房屋產權產籍糾紛調查、審議、仲裁工作。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六)城鄉規劃管理股

負責編制和實施城鄉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縣城鄉規劃和推進城鎮化進程的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小城鎮建設總體規劃、村鎮建設總體規劃以及其他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指導村鎮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區規劃範圍內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指導並管理村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村鎮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及農村危房改造的規劃建設;負責農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及保護規劃的審查報批,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保護監督工作;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開發利用;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參加建設項目選址工作;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指導城鄉規劃設計市場工作;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城建監察和城市道路建設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培育和規範市政公用事業市場。監督管理燃氣市場。
設股長1名、副股長1名。

(七)建築行業與質量監督管理股

 負責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許可管理;負責建築市場、建設監理、契約、工程項目、工程擔保、工程風險監督管理;負責相關建築企業資質審查;負責建築業從業人員的管理;承擔縣外入縣相關企業的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對全縣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縣內優良工程的評審;受理工程質量投訴和調查處理;負責全縣危房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負責縣屬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和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建設監理的管理工作。
設股長1名。

(八) 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對全縣建築施工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建築施工監督、管理人員參加業務培訓;組織或參與全縣建築施工安全督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建築施工安全進行跟蹤督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負責對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制度。負責全縣建築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設股長1名。

(九)房屋拆遷管理股

貫徹執行城市房屋徵收拆遷相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房屋徵收拆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拆遷企業的資質初審工作;負責拆遷許可證的審批和發布拆遷公告;對拆遷項目工作計畫、補償安置方案和行政強制拆遷組織聽證;負責補償資金和安置用房的監管;對違法違規拆遷進行行政處罰;負責相關業務報表工作。
設股長1名。

(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股

負責制定全縣建設工程招投標方面的管理制度;負責項目登記、招投標檔案審查和備案、監督招投標活動中的資格預審、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等程式,負責工程契約審查;負責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及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相關當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招投標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程式;負責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管理。
設股長1名。

(十一)勘察設計管理股

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房屋建築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計檔案的政策性審查,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房屋建築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的技術性審查;負責對勘察設計單位及從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對縣外入縣勘察設計企業實施備案和監督管理;指導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組織或參與因勘察設計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設股長1名。

(十二)行政審批股

承擔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工作,辦理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業務及相關便民服務業務。

其他

設股長1名。
另外,興仁縣建設執法大隊為興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違法行為。核定事業編制20名,工勤編制1名,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興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設其他事業單位另行行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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