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順昌(1584—1626),明蘇州吳縣(今屬江蘇)人,拿景文,號蓼洲。萬曆進士,任福州推官時,曾逮稅監高寀的爪牙問罪。公元1625年(天啟五年),楊漣一案發生,他正辭官家居,因斥責魏忠賢而被捕入獄,受酷刑致死。周順昌著作頗多,但被逮時損失巨大(為友人投火滅跡),後經其子孫多方搜錄,編成《燼餘集》三卷行世。
基本介紹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賞析,
作品原文
朝事[1]至此,真漢、唐、宋未有之黨禍[2]也。吾輩一身不足計,惟目睹六君子之慘毒,直使人肝腸摧裂,不復有處世[3]之想。可奈何!可奈何!然畢竟成就一小人[4]之愚耳。
不肖杜戶息交,近為先人營葬,山行居多,夢寐清光[5],恨不能縮地[6]一吐其憤郁!
忽得台札,更從仲通華兄備悉近況,甚慰鄙念!此只骨膽氣誼,迥逾時俗,佳士!佳士!但其加意過厚[7],當之省不深愧耶?草勒布衷[8],百不一盡。
——燼餘集
作品注釋
[1]朝事:朝廷之事,指國家政治方面的一些情況。
[3]處世:生活在世上。
[4]一小人:指魏忠賢。
[5]清光:此指高景逸。
[6]縮地:縮短距離。
[7]加意過厚:謂仲通華對自己稱譽過當。
[8]草勒:書寫潦草。勒,雕刻,此處引申為書寫。布衷:宣布衷曲。“草勒布衷”為尺牘習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