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師道詔

《與師道詔》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師道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師道詔
敕師道:任文質至,省表具悉。盧從史頃者請率全師,誓清妖孽,推誠待物,許之不疑。而背恩於上,結怨於下,邪謀貳志,日以彰聞,虧大節而自絕於君,積群怒而不容於眾。因以邀命,幸而脫身,屈法申恩,已有處分。昨者詔旨已明示卿,卿體國為心,事君盡力,固宜有聞必薦,有見必陳,竭其忠諒之誠,濟其獻替之美。省閱章奏,嘉嘆良多。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