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南詔清平官書

《與南詔清平官書》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南詔清平官書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南詔清平官書
敕段琮傍、段酋琮、獨揀楊遷、趙文奇、蒙善政、李守約等,各蘊器能,夙懷忠義。宣功爾室,贊理本邦。禮樂具修,車書必會。勵輸忠之節操,披向化之誠明。亟涉道途,遠尊職貢。威儀就列,同慶於三朝;筐篚充庭,有勤於萬里。道光殊俗,禮慕華風。克成君長之賢,深見佐臣之美。勞忠可尚,鑒寐寧忘。勉守令圖,用慰遐矚。得前巂州錄事參軍陳元舉男播狀稱,父及弟妹等二十七人,自太和三年沒落在彼,未蒙追索。詳其語旨,切在感傷。朕思骨肉之情,人倫所極。家鄉一異,音耗兩亡。生死莫知,幽明同怨。為人君長,深用軫憂。今與豐祐書中具言其事,卿等職當毗贊,義重君臣,執之何補於良圖,歸之尤重於交好。想同參議,用解幽冤。今賜卿少信物,具如前數。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