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公論是《藝文類聚》二十二,《御覽》四百二十九的文言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至公論
- 類型:文言文
- 朝代:古代
- 來源:資料庫
- 拼音:zhi gong lun
- 段數:前文、中文、後文
前文,中文,後文,
前文
夫世人所謂掩惡揚善者,君子之大義;保明同好者,朋友之至交。斯言之作,蓋閭閻之日談,所以救愛憎之相謗,崇居厚之大分耳,非篤正之至理,折中之公議也。世士不斷其數而系其言,故善惡不分,以覆過為弘;朋友忽義,以雷同為美。善惡不分,亂實由之;朋友雷同,敗必從焉。
中文
談論者以當實為清,不以過難為貴;相知者以等分為交,不以雷同為固,是以達者存其義,不察於文;識其心,不求於言。且在私論,猶行之有節;明處公議,則無所固之矣。凡智者之處世。鹹欲興化致治者也。興化致治,不崇公抑□,割□情以順理,厲清議以督俗,明是非以宣教者,吾未見其功也。清議非臧否不顯,是非非賞罰不明。故臧否不可以遠實,賞罰不可以失中。若乃背清議,違是非,雖堯不能一日以治;審臧否,詳賞罰,故中王可以萬世安。是以君子知私情之難統,至公之易行。故季友鴆兄而不疑,叔向戮弟而不悔。斯二士者,皆前世之通士,晉魯之忠臣也。亦豈無慈愛骨肉之心、愍恤同生之仁哉?夫至公者,天之經也,地之義也,理之要也,人之用也。
後文
昔鯀者,親禹之父也,舜則殛鯀而興禹。禹知舜之殛其父無私,故受命而不辭;舜明禹知己之至公,故用之而無疑。無私者,雖父黜而子不言,況用之於他哉。(《藝文類聚》二十二,《御覽》四百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