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大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自貢市大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自貢市大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大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自貢市大安區廣華路146號
  • 所屬地區:自貢市大安區
  • 所屬部門: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規劃、措施、制度、規範、計畫等,擬訂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統籌協調、組織指揮、目標管理、監督檢查、績效考核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管理體制,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協助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考核及執法(協助執法)證件、標誌標示和裝備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全區城鄉容貌秩序、城鄉環境衛生、城鄉生活垃圾處理的監督管理,承擔區級環衛設施規劃建設、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的監管工作;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鄉鎮容貌秩序、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垃圾分類等工作。
(五)參與占用城市道路設定停車場點、攤區、城市家具等的規劃、設定和監管工作。
(六)負責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負責關閉、閒置、拆除城市環衛設施和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審批;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和臨時性建築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負責設定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七)負責集中行使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行使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八)負責全區城市管理信息化、格線化、智慧型化建設工作,承擔數位化城管和12319 城鄉管理執法服務熱線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受理涉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域的投訴,辦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等工作。
(九)負責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和環衛運行、環衛項目、垃圾處理費等專項資金;編制各類專項資金收支計畫,承擔資金集中支付和使用監管職責。
(十)集中行使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及其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職責,待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開後再逐步調整規範。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落實執法重心下移和執法事項屬地管理,區綜合執法局承擔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主體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分析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報告、總結和有關檔案;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和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的組織人事、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統計、審計及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各類專項資金收支計畫編制、集中支付和使用監管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統籌協調、組織指揮、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執法(協助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考核及執法(協助執法)證件、標誌標示和裝備管理等工作;承擔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城鄉容貌秩序、城鄉環境衛生、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和環衛設施規劃建設、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鄉鎮容貌秩序、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垃圾分類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數位化城管和12319城鄉管理執法服務熱線運行管理,受理涉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域的投訴;指導、管理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和區環境衛生管理站;承擔自貢市大安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集中行使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及其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職責,待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開後再逐步調整規範。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程素梅: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機關黨委書記趙超:負責組織人事、組工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群團統戰工作;主持機關黨委工作;負責機關結對聯繫幫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等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城市環境衛生、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局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意識形態等職責。
分管局辦公室、區城管執法大隊辦公室、區城管執法大隊環境管理綜合執法中隊,聯繫區環衛站;聯繫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
黨委委員、副局長孫傑:負責財務、統計、審計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專項資金收支計畫編制、集中支付和使用監管工作;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城鄉環衛一體化考核、督查考核、數字城管、垃圾分類工作;負責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局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意識形態等職責。
分管局辦公室財務、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監督中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明小兵:負責文秘文電、會務、信息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接待、機關後勤保障和政務公開、行政效能、績效管理、疫情防控工作;負責項目(含固定資產入統、對上爭取、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商貿服務業入統等)工作;負責法治工作、駐隊律師及執法審判聯繫點管理聯繫工作;負責住房建設執法工作;負責局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意識形態等職責。
分管局辦公室、局綜合業務股、區城管執法大隊辦公室、區城管執法大隊住房建設綜合執法中隊。
區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鄭篤玲:負責市政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市容秩序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協助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考核及執法證件、執法標示和裝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鎮(街)綜合執法中隊執法工作;負責局黨委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意識形態等職責。
分管區城管執法大隊容貌秩序綜合執法中隊、市政管理綜合執法中隊,聯繫區市政所、區城鄉綜合執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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