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大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自貢市大安區發展和改革局是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大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自貢市大安區和大立交橋遠達·仁和半島4號門西北側約50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負責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貫徹實施大安區發展和改革局機關管理服務標準化體系相關標準。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最佳化、價格、糧食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四)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調控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搞好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集中區和創業園區的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
(五)負責匯總分析全區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定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負責全區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資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保證全區國民經濟計畫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六)指導和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對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七)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
(八)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管理價格調控資金,管理省、市、區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九)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政管理、行業指導;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承擔糧食預警監測和應急責任;編制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制定糧食產業化經營措施,參與重要糧食品種結構調整;負責全區糧食行政執法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會同工商、質檢、衛生、食品藥品等部門加強糧食市場管理;指導全區農村科學儲糧工作。
(十)負責全區投資巨觀管理和編制項目規劃、計畫,安排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安排區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負責政府投資類項目的概算審查。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全區工程諮詢業發展。
(十一)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區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全區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全區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發展。
(十二)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全區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規劃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十三)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分析區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協助上級部門管理糧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
(十四)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政策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五)推進可持續性發展,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區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六)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擬訂全區能源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測能源發展情況;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建設和重大項目布局,協調能源發展和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審批、核准或轉報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能源投資項目;研究提出最佳化能源結構、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七)研究提出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長期發展戰略;審核和轉報全區交通建設項目;負責全區公路、水運建設的綜合平衡以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
(十八)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與裝備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審核轉報、安排全區國民經濟與裝備動員重大項目;協調全區重大項目平戰結合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九)承擔區國民經濟與裝備動員辦公室、區以工代賑辦公室、區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二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區經濟與裝備動員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作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息、檔案、安全保衛、信訪維穩、績效管理、行政效能、政務公開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章制度的制訂和組織實施;牽頭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和提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退休審批等工作;負責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人事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組織開展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及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設施設備採購工作。貫徹落實和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的普及。負責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二)發展規劃股。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訂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牽頭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政策。承擔發展改革試點城鎮和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等工作。負責擬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區域合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研究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政策建議。協調地區經濟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區域合作發展的重大事項及區域項目,參與跨區項目前期工作指導。負責擬定重大區域發展平台發展規劃和統籌協調工作。負責承辦城市政府間開展區域經濟交流合作具體工作。負責川南經濟區一體化、內自同城化的合作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區域合作發展引領資金的使用計畫。指導縣域經濟發展,貫徹執行縣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實施小城鎮發展方案。審核、轉報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研究分析社會發展形勢,綜合協調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事業和人口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參與社會發展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統籌平衡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民政、檔案、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社會科學、社會團體、人民團體、婦女兒童等發展規劃、計畫並實施監督評估。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發展項目建設資金。審核社會發展領域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的社會發展項目。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研究提出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建議。參與擬訂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審核、轉報和安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污染治理國家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區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方面具體工作。擬訂全區信用體系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區域、行業誠信水平,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協調解決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社會信用信息歸集、整理、共享和對外公示工作。指導信用產品的市場培育和套用推廣。承擔誠信建設對外聯絡和合作交流。負責基金信用信息登記管理。指導信用知識教育、宣傳、考核等工作。
(三)綜合投資股(區行政審批股)。負責全區經濟運行的數據監測,綜合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編制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主要目標。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組織重大經濟問題的調研和協調,負責重要文稿的草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提出區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安排建議。編制政法、城建基礎設施發展建設規劃,負責審核、轉報使用國家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按管理許可權負責黨政機關基礎設施項目的轉報或審批。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擬訂能源發展總體規劃和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總量平衡。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工程。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行業的生產力布局和重大項目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能源投資項目,協調能源發展和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跟蹤了解能源運行和安全狀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天然氣應急儲備規劃,擬訂天然氣應急儲備的儲備、輪換、日常管理制度,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建立健全區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監督管理天然氣輸氣管道。負責全區新能源汽車、清潔能源汽車推廣運用。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招標投標工作,組織擬訂招標投標配套規定,按規定核准項目招標事項。負責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檔案的審查和備案,監督招標投標活動,受理相關投訴,調查違規行為。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方面擬制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協助研究就業與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參與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的銜接工作,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以及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依法受理並辦理區政府公布的許可權範圍內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最佳化辦事流程,編制服務指南並向社會公示。配合做好後續監管工作。
(四)產業發展股(區以工代賑辦公室)。統籌綜合全區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綜合交通運輸的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銜接平衡交通、郵政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參與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批、核准、轉報公路、鐵路、水運、機場、郵政重大建設項目。綜合分析工業、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銜接平衡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相關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統籌協調重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和轉報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承辦稀土和清潔汽車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對策建議。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進程。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編制農村經濟、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和農機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區級投融資平台項目融資工作,協調各種金融機構對重點項目的金融支持。提出政府主導重大項目資金平衡的建議。負責轉報安排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負責企業(公司)債券發行審核、報批和監管。負責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和監管。負責政府投資基金政策性審查上報工作。參與研究全區性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研究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或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參與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監督檢查流通、倉儲、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實施情況,並開展績效評估。研究以工代賑扶貧開發的重大問題,擬訂以工代賑規劃,審核、轉報和下達以工代賑計畫,負責以工代賑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部門協調、檢查督促、總結等工作。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負責牽頭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組織擬訂產業轉型升級和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振興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城區老工業區調整改造,協調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牽頭組織實施年度評估工作。負責指導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支持政策。負責對產業轉型升級政策、資金和項目的對上爭取工作。負責審核、轉報產業轉型升級項目並實施監督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引導資金的使用計畫。
(五)物價管理股。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地方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和價格成本監審目錄,組織價格聽證。承擔市場價格分析、預警和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承擔有關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工作;貫徹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中介服務收費、經濟適用房價格、廉租住房租金、旅遊價格的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和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指導價格認定和基層價格監測業務工作;監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針對市場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異常波動開展應急監測。
(六)糧食和物資儲備股。承擔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區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及動用的建議。指導協調全區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管理。組織實施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組織實施全區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糧食產業發展和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方案。組織實施全區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糧食流通和救災物資儲備中央、省、市、區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及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督促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行業名牌、產品創建工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應急保障,政策性糧食供應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匯總編制糧食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加工工業統計分析和糧食行業投資統計工作。根據全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擬訂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安全儲存、國有設施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倉儲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儲備物資和有關儲備基礎設施保護工作,對全區儲備設施的新建、報廢、占用、拆遷、置換、備案等實施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督促實施。組織擬訂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糧食和物資代儲資格的認定工作。指導糧食行業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套用及農村儲糧新技術和農戶科學儲糧工作。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檢驗監測體系建設。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從業人員業務教育培訓。承擔倉儲設施、糧食科技的管理及相關統計工作。指導糧食系統搶險救災工作。承擔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組織起草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集中承擔區級有關糧食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建立健全儲備責任制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案件查處。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建立糧食企業信用監管體系。負責牽頭組織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規及糧食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機構、從業人員和人員教育情況的統計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七)區重大項目建設辦公室。承辦區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提出加強重大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牽頭編制重大項目規劃、年度計畫。管理項目儲備。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計畫執行情況,定期匯總、發布重大項目實施情況。承擔重大項目日常督查和績效考核。會同有關部門協調項目建設、管理、要素支持和資源配置中的相關事宜。會同有關單位承辦綜合性的重大項目推進活動。參與重大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的審批、核准、備案審查等工作。指導區重大項目儲備、建設、管理工作。提出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安排方案。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於佑蘭:主持大安區發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區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雷光瓊:對派駐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黨組成員、副局長鬍辰龍:牽頭負責糧食物資儲備、物價、數字經濟、社會事業、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鐵路建設服務、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和就業收入分配等工作。分管物價管理股、糧食和物資儲備股、價格認定中心、區鐵路建設服務辦公室。對上聯繫市發改委價格調控與監測監審科、價格管理科、體制改革和就業收入分配科、社會發展科、數字經濟發展科、農業經濟科、市鐵路建設辦公室、市能源管理辦公室、糧食物資儲備與產業發展科、糧食物資倉儲與安全管理科、糧食政策法規與督查科(市糧食行政執法支隊),市救災物資儲備中心、市糧油監測和價格認證中心、自貢市嘉盛糧油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殷駿:牽頭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政府採購、黨建、紀檢、意識形態、思想宣傳、機關效能、離退休人員管理、公車改革、區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內自同城化合作發展工作、區域合作、老工業城市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人事、安全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區經濟與裝備動員辦公室)、區委財經辦、區“雙圈”辦,聯繫局工會。對上聯繫市發改委辦公室(市經濟與裝備動員辦公室)、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組織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市委財經辦秘書科、區域合作科,市雙圈辦、自貢市產業升級轉型建設辦公室綜合科、產業發展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科:牽頭負責全區重大項目管理、以工代賑扶貧開發、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基礎設施發展等工作。分管區重大項目建設辦公室、產業發展股(區以工代賑辦公室)、發展規劃股。對上聯繫市重大項目管理與督導辦公室、市高質量發展服務中心、市以工代賑辦公室,市發改委發展規劃科和基礎設施發展科。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余炆烜:牽頭負責項目立項(核准、備案)、節能、環保、行政審批管理、招投標管理、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統計工作、經濟運行分析、園區建設工作、對上爭取管理和協調、信用體系和經貿、財政金融、財務等工作。分管綜合投資股(區行政審批股)。對上聯繫市發改委財務科、國民經濟綜合科、固定資產投資科、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財政金融與信用建設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二級主任科員陳倩:協助胡辰龍聯繫糧食、物價等工作,協助余炆烜聯繫財務工作,負責退休人員工作。
局長助理謝雨薇:協助殷駿分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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