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大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自貢市大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自貢市大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自貢市大安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大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自貢市大安區大山鋪鎮東大家具城二期(規劃展覽館)
  • 所屬地區:自貢市大安區
  • 所屬部門: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相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市建設監督管理。編制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計畫;指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實施計畫的編制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市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和實施階段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規範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貫徹執行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相關政策,指導村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建設管理工作。
(四)負責小型建設工程項目勘察檔案及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備案;負責城鄉建設工程的相關技術工作;依法對勘察設計行業企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實施監督管理;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綠色發展規劃,推進城鎮建築節能減排,負責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等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使用。
(五)負責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建設工程和建築行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備案辦法及監督實施;依法對建築行業企業、中介機構執業行為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執法監督。
(六)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推進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組織實施住房及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編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區有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安排及使用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
(七)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貫徹危房鑑定、物業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舊城改造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制度並監督執行。
(八)負責城鎮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負責城鎮園林綠化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工作;參與城市生態建設與修復工作;參與文化遺產地建設和保護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行業違法違規案件。
(十)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的收集管理及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行業信息化工作。
(十一)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擬定全區行業人才培訓規劃,指導、組織行業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擬定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監督、指導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十四)承擔人民防空和民防事業發展規劃的職責,組織本行政區域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十五)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外事、對外聯絡、接待、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後勤保障、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和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委員提案和局領導交辦的重大事項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人事、勞資、離退休管理、年度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負責黨務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黨員的培養、發展工作,黨的組織生活;負責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綜合管理本系統的計畫、財務、統計、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計畫安排並監督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專戶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的監管;負責擬定棚戶區改造資金運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及棚戶區改造相關補償經費的發放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各專項資金的分配;對所屬單位財務工作實施行政管理。
(二)城市建設辦公室。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和實施階段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重點項目實施計畫的編制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建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園林綠化、燃氣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園林綠化、燃氣行業發展規劃、管理標準及相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城市公園、燃氣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共綠地、城市環保林地樹木移植或砍伐、改變城市園林綠地使用性質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市、區相關部門實施民用管道燃氣和壓縮天然氣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人民防空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通信、地下工程、警報建設規劃;參與制定和審查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人民防空工事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組織利用人民防空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人民防空的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配合相關單位做好人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防設施的安全工作。
(三)村鎮建設辦公室。指導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起草監督管理的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區村鎮建設管理工作;擬訂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區鄉鎮和村莊的建設工作;負責農村住房建設工作;負責農村公用設施建設和小城鎮、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協調配合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協助村鎮建設試點工作,協助全市重點鎮的建設。
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或參與相關部門開展的房屋安全執法和監督管理檢查;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區內城鎮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監督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危舊房相關政策;編制危舊房改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危舊房改造工作。
(四)住房保障與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區住房保障、公有住房管理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實物配租、租金補貼發放等工作;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區本級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指導並監督各鄉鎮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負責區本級直管公房的資產經營、日常管理、安全監管工作。
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配合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的政府指導價;負責劃定物業管理區域並建立物業管理區域檔案;負責區內物業服務涉及的物業查驗檔案、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物業服務契約、業主權屬等資料的備案;配合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業主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五)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相關政策,統籌全區房屋徵收補償補助標準;負責擬定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對房屋徵收與補償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編制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協調棚戶區基礎設施改造建設工作。
(六)建築質量和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的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備案工作;協調、指導各類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承擔房屋建築、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的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相關部門開展的安全執法和監督檢查;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農房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七)消防管理股。負責大安轄區內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以及備案抽查工作;依法查處建設工程消防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開展建設工程消防領域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指導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參與建設工程火災事故調查。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何志忠: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機關黨委書記陶娟:牽頭負責保密、黨建、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意識形態、作風效能建設、依法行政、目標績效管理、幹部隊伍建設、人事勞資等工作;牽頭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市域治理、依法治區工作;牽頭負責健康大安、結對幫扶、工青婦等群團工作;牽頭負責黨代表意見建議、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分管綜合辦公室。對上聯繫市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科、人事科。
黨委委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郭奕玎:牽頭負責區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黃明波:牽頭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對上爭取、重大項目、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民生等工作;牽頭負責招投標、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園林綠化、燃氣、城鄉規劃、文旅融合等工作;牽頭負責城市建設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防備案驗收工作;牽頭負責統計、經濟、掃黑除惡、農民工工資和行政審批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設辦公室、建築質量和安全管理辦公室、消防股。聯繫區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所、區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站。對上聯繫“PPP”城建項目管理辦公室、房屋徵收與更新辦公室、城市建設科、建築管理科、勘察設計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科、行政審批服務科、市公園城市建設發展中心、建設工程項目服務中心、建築工程技術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陶宇:借用市政府辦公室。
黨委委員、副局長彭名:牽頭負責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和物業管理、審計、信訪維穩等工作;牽頭負責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牽頭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與管理辦公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聯繫區住房保障中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中心。對上聯繫住房改革和保障科、房地產市場監管科、房屋徵收與更新辦公室、市住保中心。
總工程師陳宇薇:牽頭負責鄉村振興、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村鎮建設、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新型城鎮化等工作;牽頭負責創文創衛創模工作;分管村鎮建設辦公室。聯繫區鄉鎮建設管理所、區項目代建中心。對上聯繫市局村鎮建設科。
四級調研員吳濤:協助黃明波同志分管安全生產工作。
區國有土地上房屋與徵收補償中心楊超(事業副科級):主持國有土地上房屋與徵收補償中心工作。
區項目代建中心主任向琳(事業副科級):主持區項目代建中心工作。向琳同志產假期間,區項目代建中心工作由陳宇薇同志代為主持。
掛職鍛鍊幹部常強:協助黃明波同志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對上爭取、城市更新工作。
掛職鍛鍊幹部陳霜:協助黃明波同志分管經濟、統計、招商引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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