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自貢市古蹟遺址保護協會成立於2017年09月29日。
成立背景
自貢市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的成立,一是為進一步發揮文物資源在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要中的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的為文物保護和利用提供標準化、規範化指引。二是為促進自貢文物工作持續、健康發展。三是為讓自貢從事文物保護利用的社會團體、相關單位、個人在自願基礎上,一起傳遞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根據《文物保護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6〕36號)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針對文物保護和合理利用的指示批示精神。由從事文化遺產保護與研究的專家、學者和管理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全市性、民眾性、非營利性的學術團體。
組織機構
協會設秘書處,根據需要設立保護部、培訓部、利用展覽部和各區縣分會等組織機構。
協會性質
業務範圍
⑴.為自貢市各級政府、團體及個人提供古蹟遺址保護研究、交流有關的保存、保護、修復和人才培訓,組織和實施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合作、交流項目,就有關專業工作提供諮詢服務,參與古蹟遺址保護法規的研討等;
⑵.協助省市級文物行政部門開展全市各級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與利用的申報工作;
⑶.參加國際、國內古蹟遺址理事會之間和中國古蹟遺址協會國內有關促進古蹟遺址保護、加固、修繕和研究及其他相關活動;
⑷.結合市內實際情況,對文化遺產保護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調研,向文物行政部門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⑸.協助市級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對自貢市範圍內的文物保護規劃、保護與利用方案等進行技術審核;
⑹.建立與省市級文物行政部門間的溝通渠道,發揮橋樑與紐帶作用。強化與國際古蹟遺址保護機構和國內古蹟保護機構的溝通、交流與合作,為古蹟保護和利用搭建平台。加強本會會員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
⑺.編纂會刊、文物古蹟書籍和統計信息等資料,向會員提供信息資訊和服務平台;
⑻.承擔文物行政部門、行業和會員委託的相關業務活動;
宗旨
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四川省(市)人民政府對文物保護制定的相關政策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承認並參照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和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的章程。團結全市廣大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和管理工作者,貫徹文物工作方針,從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方法、科學技術的研究、運用、推廣和普及,為自貢市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專業諮詢服務,促進自貢文化遺產的全面保護與研究。
現任領導
黃健擔任該協會第一任會長,
宋青山、程龍剛等擔任副會長,
李玉擔任副會長兼秘書長。
協會聘請
陳星生、
宋良曦、劉亮暉、陸堅四位文物專家作為協會顧問並頒發聘書。
地址
自貢市廣電大廈北樓2層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