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緣由
成立一個全國性的石窟保護、研究、合作與交流組織,這一要求是在2004年8月龍門石窟研究院舉行的“全國石窟單位聯誼會”上眾多與會石窟單位提出的,與會代表建議將全國性石窟保護、研究、合作與交流組織秘書處設在龍門石窟研究院。鑒於龍門石窟地處中原、交通便利,有一定的工作基礎,這一想法得到了宿白先生的支持和代表們的積極回響,蒞臨會議的國家文物局張柏局長對此表示了高度贊同,並提議將這一全國性的石窟組織隸屬於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成立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石窟專業委員會。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對此高度重視,向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轉呈了龍門石窟研究院籌建石窟專業委員會的申請。2005年9月,在北京召開的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主席會議上,通過了在龍門石窟研究院成立石窟專業委員會的提議,隨後,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下發了《關於同意籌備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石窟專業委員會的批覆》,同意龍門石窟研究院等單位開展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石窟專業委員會的籌備工作。
籌備情況
在得到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的批覆後,河南省文物局和龍門石窟研究院進一步加強了與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的聯繫,積極開展了籌備工作:抽調專職工作人員,配備辦公設施,成立了石窟專業委員會籌備處,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管理局、甘肅省文物管理局、四川省文物管理局、重慶市文化局(文物局)、敦煌研究院、雲岡石窟文物研究所、大足石刻藝術博物館等文物管理部門、石窟保護單位和北京大學、中國文物研究所、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等相關科研機構進行了廣泛溝通聯繫,特別是我國著名考古學家宿白先生,對石窟專業委員會的籌備給予了極大關注,對委員會今後的發展寄以厚望,大家集思廣益,共謀發展和合作。最終,在國家文物局、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以及兄弟單位的大力支持下於2006年6月共同促成了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石窟專業委員會的成立。
成立意義
石窟專業委員會是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成立後的第一個專業委員會,它的成立是石窟文物界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石窟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對拓寬石窟保護研究的相關領域,促進全國石窟單位、相關科研院所、國內外專家學者的全面交流與合作,提升我國石窟保護研究水平,共同推動石窟文物保護事業的全面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性質
石窟專業委員會是由從事石窟文物保護與研究的專家學者和管理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全國性、民眾性、非營利性的學術團體,隸屬於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它是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成立的第一個專業委員會,主要推動石窟領域的文物保護和研究工作的深入發展並開展相關的學術活動,為國內外相關機構及專家學者提供在石窟保護、研究、管理與利用、宣傳等方面交流與合作的良好平台。
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石窟文物保護、研究和管理工作者,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承認並遵循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和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的章程。從事石窟文物保護理論、方法與科學技術的研究、運用、推廣與普及,為石窟文物的保護工作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利用委員會多學科、多領域的優勢,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對石窟文物的全面保護與研究。
工作內容
石窟專業委員會主要開展以下工作:積極參加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的有關活動,大力開展石窟文物保護的交流與合作;設立專業小組,開展小組成員間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共享優勢資源;徵集、整理並出版專業小組的學術成果,出版文物保護研究等方面的專題刊物;利用石窟專業委員會這一平台,積極開展石窟保護機構與相關科研院所的合作,實現文物保護和科學技術發展雙贏;加強與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石刻保護組織的聯繫,擴大我國石窟保護技術的國際影響力;不定期舉辦講座和培訓,邀請國內外文物保護研究領域的資深專家學者進行授課,開展專業諮詢、理論知識和實踐方面的培訓。
秘書處
石窟專業委員會常設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在洛陽龍門石窟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