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人事局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貢市市縣鄉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2001]112號文) 和《中共自貢市委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自貢市市縣鄉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自委發[2001]25號文),設定自貢市人事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人事局
  • 行政區域:自貢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

職能調整

市人事局是市政府主管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門。
(一)劃入和增加職能
1、原市科委承擔的引進國外智力管理工作職能。
2、在市的外國專家,由市人事局報省人事廳按政策實行專家資格認證管理,其他部門不再另行發放就業證。
3、市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國(境)培訓事宜,由市人事局統一管理。
(二)劃出職能
1、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保險職能交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將市政府授權管理的選派財務監督特派員的工作交給市委企業工委。
(三)轉變職能
1、不再下達機關、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職工人數計畫和計畫外用工計畫、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工資總額計畫。
2、不再下達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年度指標。
3、將國家公務員錄用和職稱考試及其他考試的具體事務、各類培訓教材的發行等工作,交給局直屬事業單位或委託中介組織承擔。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人事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人事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和人事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並實行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導、監督、檢查全市政府系統人事工作;擬定全市機構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政策;參與研究和管理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工作;參與研究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二)負責全市人才資源的規劃、開發工作;負責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綜合管理。
(三)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高級專門人才規劃和專家的培養、選拔及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後工作的管理協調和來華(回國)專家在市工作或定居的管理工作;負責留學人員回市的安置、工作調整和有關科研經費資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擬定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國(境)和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
(四)擬定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政策,辦理市級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手續。
(五)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負責全市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擬定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和單項法規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區縣、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六)依法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七)擬定人才流動政策規定,培育、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管理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行我市人才市場準入制度;負責人事爭議仲裁;研究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辦法;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提出我市急需、應予重點保證的高校畢業生指令性就業計畫建議;擬定國家、省、市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工作政策,承辦西藏、三州漢族幹部的內調安置工作;負責外資、外國企業駐市機構中方人員的管理工作。
(八)綜合管理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工作,擬定相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體制改革中涉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福利等問題的政策研究;參與研究擬定我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休政策。
(九)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擬定政府獎勵表彰制度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市政府各部門的全市性評選表彰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活動和人員。
(十)擬定我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安置計畫、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編制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的發展規劃和計畫;擬定我市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在市外國專家資格認證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我市人事宣傳、科研、信息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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