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當外資企業尤其是中外合作/合資企業面臨董事僵局所造成的公司經營管理上的嚴重困難,即公司處於事實上的癱瘓狀態,且無其他途徑可解決,可由一方股東以公司為被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這一規定雖為中外合作、中外合資企業解決相關糾紛打開了法律層面上的解決通道,但其訴訟結果如被法院判決強制解散公司,並不必然導致公司進入強制清算程式,而是仍可以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之規定,在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只有逾期未成立清算組或成立後故意拖延等法。